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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出售公產原意 分拆商場物業圖利

違反出售公產原意 分拆商場物業圖利

違反出售公產原意 分拆商場物業圖利
勾結國際金融資本 封殺小店生存空間

近日,香港武肺疫情再趨嚴峻,社會大眾都擔心感染而避免外出及近距離的接觸。「領展」選擇遍遠的九展會場舉辦第十五屆股東周年大會,事前亦用諸多限制(如入場要搜袋),企圖阻撓良心小股東的反對聲音,「領匯監察」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領展成魔 違反出售資產原意

是次周年大會要求股東就一項特別決議案──「修訂領展投資政策下之許可投資範圍」作出表決,若通過的話,變相容許投資香港或海外全部房地產類別以及投資可能用作任何住宿或住所用途之物業。房委會當初出售公共資產予當年的領匯公司時,強調只是改變營運的提供者,但會確保為公屋居民提供商場及停車場的服務。公屋居民作為屋邨商場、街市及停車場的主要使用者,才能享有更多選擇及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但領匯自2005年接手180個公屋商場、街市及停車場後,多年來為謀取暴利,無所不用其極,公屋居民及商戶早已苦不堪言。領匯在2015年改名領展後,更不斷轉售商場圖利,出賣港人利益,把公共資產(屋邨商場及停車場)拆骨改組,透過提升資產價值、瘋狂加租至小商戶無法經營,不少的商場因管理不善或被轉售而走樣變形,完全違反了當年政府出售公產的原意!

分拆圖利 服務提供者變金融大鱷

領匯監察批評,過去十五年領匯改名為領展,只是由原來的「收租佬」變成「地產仔」,角色由公屋商業資產的「管理者」及「服務提供者」,變為唯利是圖的「物業發展商」,只照顧股東的利益,犧牲了公屋居民及商戶。2014年,當時的領匯已首度轉售公屋商場、街市及停車場物業,至今五年合共轉售公共資產達三分一;當中一半轉售物業已由私募基金「基滙資本」接管。更名為領展為謀取最大利潤,不惜犧牲公屋居民,把公共資產(屋邨商場物業)拆骨改組,又透過提升資產價值、瘋狂加租至小商戶無法經營,繼而在屋邨商場引入連鎖店等。

面對香港今年嚴峻的疫情,領展不單沒有專注為商戶及市民提供合適的援助,更打算通過議案在中國、澳洲、新加坡、日本及英國繼續收購物業,反映領展無心經營香港的業務,在現時艱鉅的環境下並非同舟共濟,反而不斷利用出售商場及收取租金所積累的香港資本投放在外地投資,漠視商戶及市民的利益。領匯監察再次提出警告,倘若今次「修訂領展投資政策下之許可投資範圍」獲得通過,領展更搖身一變成為國際炒家,利用轉售公產及剝削居民及商戶的利益,用作投資海外的資產物業,壯大了的領展霸權,只會更加罔顧基層市民的生活所需。

吸血分贓 五高層收一億三千萬

領展犧牲了商戶及市民的利益,只為一小撮管理層牟利。根據領展最新年報顯示,領展今年度總收益為100.3億元,淨收入為82.2億元,香港收益增長6.8%,其中零售租金增長2.7%。領匯監察譴責領展每年股東大會公布賺大錢,當中的最大得益者正是其董事局及大股東,管理層肥上瘦下,獲得大量袍金,單是五名管理層及高層(2名董事及3名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及福利升幅已近兩成,五人合共取去1.28億元。其中,行政總裁王國龍一人已取去7,154萬元,首席營運總監黃國祥則獲得2,523萬元,其餘三名高級管理層共得3,200萬元。高層吸血分贓,換來的社會代價是商戶租金不斷上升。領展去年商舖整體續租租金調整率為12.6%,減少了9.9%,商場及街市續租率分別為12.1%及18.1%,反映本年度有更多的商戶被拒續租或被迫結業離場。由此可見,領展霸權肥了國際金融大鱷和管理層,政府不單推卸責任,更助長領展吸血,剝削居民及商戶的利益。

糾正錯誤 需策略性回購公共資產 

領匯監察批評歷任特首對此情況視若無睹,袖手旁觀。上任政府更在2014年8月修訂《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守則》)前,容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已有權出售旗下資產,助長了領展發展成為國際房託市場炒家的野心,令問題不斷惡化。而弄致香港「雞毛鴨血」、「萬劫不復」的林鄭月娥,上任後更公然表示對領展的所作所為「束手無策」,儼如幫兇出賣港人。林鄭既拒絕積極解決領展壟斷問題,亦沒有主動執法及監管領展執行銷售賣買協議書的規定(包括契諾內觸及的維修及相關項目的攤分比率),令問題惡化至難以收拾的地步。

過去十五年,公屋居民、商戶以至基層勞工深受領展霸權的禍害,香港市民對領展普遍存有相當負面的評價,並對領展轉售公共資產的做法表示強烈不滿。歷史證明,政府當年將公共資產出售予領匯,以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模式包裝上市,成為本港最大規模的私有化計劃,證明是錯誤的決定。政府有責任糾正錯誤,籌劃逐步策略性回購房委會出售的公共資產,以保障民生!

領匯監察重申以下三點訴求︰

1)政府必須收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容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出售旗下資產的權限。我們強烈反對領展今次提出「修訂領展投資政策下之許可投資範圍」,因為通過有關建議後,領展發展策略由改善商場進行資產增值,轉為加快變賣公共資產,再向海外伸出魔爪,購入新資產謀取暴利,對原來條件較差的商場更不願意作出改善。

2)政府須順應民意,主動策略性回購領展,停止任何轉售公屋及居屋商場物業圖利

市民強烈反對領展再次轉售公共資產予私人企業的決定,要求領展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立即停止任何轉售公屋及居屋商場物業圖利。政府須承擔當年錯誤地將公共資產私有化的歷史責任,積極主動回購公屋及居屋商場物業,並研究各種可行回購方法(包括:與領展商討優先賣買安排協議),以確保市民能夠得到適切商品和服務。﹝註1﹞

3)強烈要求政府成立巡查隊,監管領展及新業主的營運情況

政府須盡快成立巡查隊,監管領展及新業主的營運情況,定期巡查公屋及居屋商場、街市及停車場的營運情況,並對任何違反地契條款(包括拆售車位),嚴格執法以保障居民及商戶的利益。此外,政府須監管領展及領展轉售後的商業社區服務設施,按照限制性契諾的協議,主動監管領展及在轉售商場後的運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