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15日「國際民主日」遊行被禁,示威者遊走港島多區堵路。兩名青年早前承認損壞港鐵天后站售票機和八達通增值機,以及沒有繳付車費而乘搭交通工具,還柙至今日(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香淑嫻考慮到被告年輕及有真誠悔意,分別判處兩名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醫療器材維修技工李學文(23歲)和學生許嘉喬(22歲)早前承認於去年9月15日,在天后站損壞3部售票機及一部八達通增值機,及各自承認沒有付費而乘坐交通工具罪。
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本案案情並非輕微,尤其涉及兩名被告共同行事,但考慮到兩人年輕、初犯,第一時間認罪及願意賠償合共逾4萬元的損失,顯示了真誠悔意。加上報告對被告的評價正面,他們亦已還柙了14天,故裁判官認為就刑事損壞罪,社會服務令是合適的判刑。至於沒有繳付車資控罪,則各人罰款500元。
裁判官宣布判刑理由期間,旁聽席的親友不禁哭泣;他們得悉被告不需判監,散庭後繼續在庭外圍著落淚。
辯方早前求情指,李和許各自願意向港鐵公司賠償22,104元。其中李在疫情期間曾負責維修隔離病房的儀器,表現獲僱主讚賞,在求情信中明言會繼續聘用李。
案情指,去年9月15日港島區有一個未經批准的遊行,之後演變成堵路及破壞商店。天后站的閉路電視拍得李右手拿著士巴拿持續敲打屏幕;許則將某些物料塗抹在八達通增值機的紙幣入口處。警方晚上在九龍灣站截停3人,調查下發現3人的八達通沒有入閘記錄。
案件編號:ESCC29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