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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營救理大 20人被控尖沙咀一帶暴動 一人遭加控蓄意縱火

11.18營救理大  20人被控尖沙咀一帶暴動  一人遭加控蓄意縱火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8日起,大批示威者在油尖旺一帶集結,欲「營救」被警方圍困於理大的示威者,釀成多日的激烈衝突,大量示威者在理大附近被捕及被控暴動。其中在厚福街被捕的20人,今(10日)再度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修改暴動控罪內容,涉案範圍由厚福街擴大至多條尖沙咀街道,其中一名被告被加控意圖縱火。案件押後至8月18日轉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作轉介至區域法院程序。

20名被告依次為︰姓伍男生(16歲)、姓詹侍應(16歲)、學生何可珊(20歲)、文員楊淑珍(29歲)、學生許卓玲(20歲)、姓羅女生(17歲)、報稱無業梁瓊升(22歲)、廚師梁展榮(34歲)、報稱無業吳海琳(22歲)、理髮師劉智恆(27歲)、報稱無業張啟鏗(24歲)、推銷員李駿軒(20歲)、學生彭紹軒(22歲)、建築工人梁安生(24歲)、推銷員馮煒恩(25歲)、推銷員梁敬慈(44歲)、吳姓女生(16歲)、廚師何國棟(23歲)、文員梁安逸(21歲)和文員李昌源(19歲)。

20人被控於去年11月19日在九龍漆咸道南、天文台道、金巴利道、金巴利街、加連威老道、加拿分道、金馬倫道及厚福街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何國棟和李昌源原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皆被改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何涉保管打火機、鐵鎚、士巴拿、鐵鋸、鉗及油漆;李則涉保管鐵鎚及打火機。

李昌源另被加控「有意圖而縱火」罪。控罪指李於同日,在厚福街後巷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該處路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以及意圖藉此危害警長10005及警員8962的生命。據悉,被告涉嫌投擲汽油彈。

案件編號︰ESCC259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