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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疑阻打人 被控襲擊 聲稱受襲福建翁:警察唔會拉錯人

地盤工疑阻打人 被控襲擊  聲稱受襲福建翁:警察唔會拉錯人

(獨媒特約報導)市民去年9月15日到港島區「去港島行街」,其後發生警民衝突。有地盤工人被指當日在北角以鋁棍襲擊一名七旬漢的右臂,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日(7月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聲稱受襲的72歲福建籍事主顏加星及其子顏原成,裁判官崔美霞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明日(7月7日)續審,並由被告自辯。事主顏加星在庭上未能認出被告,只不斷稱:「警察唔會捉錯人!」,又指被告沒有用棍打過他,被盤問時更激動大罵:「你咁講即係話我同警察有關連!」

見被告持棍:「覺得佢想打我」

控罪指,被告梁國偉(39歲)於去年9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益新洋樓外襲擊顏加星(72歲)。

聲稱受襲的顏加星作供時指,當日在北角福建鈔坑村同鄉會與朋友吃飯,期間兒子致電稱:「快啲返屋企,聽到有人嚟鬧事。」他走至益新洋樓近麥當勞門口時,突然感到有人打他頭後方偏下位置,他稱自己轉身看到被告手持3呎長鋁棍,「見到佢拎住棍就想覺得佢想打我,我就驚,佢咁大隻我咁瘦。」於是顏左手捉棍頭,右手捉棍尾,並將棍拗斷成兩節,自己則手執斷棍較短的部份,期間他的左手遭被告指甲刮傷。顏加星指被告則手持長的部份,未有任何動作,沒有用棍打過他。但其後在辯方盤問下又改稱被告從來沒有用抓傷過他。

事發未有稱左手被抓傷 被盤問時大罵「咁講即係話我同警察有關連!」

辯方質疑顏加星為何事發當時沒有向警員稱自己左手被抓傷,只在5天後到警署錄口供時才告知,顏突然激動地斥「呢啲後生仔做律師都唔知講乜。」辯方又指出顏加星手腕及手背的傷勢不是由被告造成,顏再激動大罵:「你咁講即係話我同警察有關連!警察唔會捉錯人!」。

辯方案情指,當時有一名灰衣人手執鋁棍作勢向行人路打,有一黑衣人搶走該棍並跪在馬路,於是顏從黑衣人手中搶去棍,並作勢打向黑衣人的頭,其後被告出現並雙手捉棍企圖制止。

在辯方律師盤問下,顏加星一度稱自己年紀大記性差,現已不能清楚記得事發經過。辯方展示一張新聞圖片顯示有灰衣人曾手執該棍,但顏加星卻指自己未見過有其他人持棍。

兒子稱「從未掂過支棍」後改稱被告以棍指他而撥開

控方亦傳召顏加星的兒子顏原成作供,他指當時到同鄉會找父親後,打算與同鄉聊天後與父親離開,他回頭時就看到父親被人捉住手,被告持鋁棍打父親一下,其後父親用左手捉棍,被告捉父親右手,並以棍打其右手腕致瘀傷。辯方質疑顏加星從未提及自己右手有被打傷。

顏原成指自己上前制止,並向被告稱:「做咩打人?放手!」顏指被告不肯放手於是他用手推被告心口「箍頸」,但強調自己沒有搶棍。辯方後來展示一張顏原成手執棍的照片,並質疑「頭先又話無掂過支棍?」顏原成改稱當時「被告用棍指向我,第一時間我就撥開佢。」,又指自己當時忘記這一幕。但新聞片段卻顯示沒有被告以棍指向顏,顏稱是「角度問題」,又一度指片段經剪接,非事實全部。顏反問崔官,「條片你有無見到我箍頸?」崔官指:「宜家明顯唔係你問我嘅時間」。

記者拍攝顏加星時被威嚇指要報警

記者於法院門外拍攝顏加星時,他指罵記者為何拍攝,「你地係邊個?做咩影我?我有咩事邊個負責?」,又一度稱要報警,記者出示記者證時又欲搶去其證,後來法院內警員向他表示:「記者採訪係佢地嘅權利。」

案件編號:ESCC267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