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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當年時

回到當年時

港版國安法從所謂發酵到出台都不過是兩三個月,之前,當要定立這條法例時,我是想像不到所謂細節,我一直都話,並不是條文的問題,而是執行和管治的問題。當大陸佬開始走到檯面上的時候,相信大家一定想到當年的大陸,很多事情就會從腦袋中走出來,看到新任港區國安署長,也令我想到當年上大陸報戶口的情節。

當年(1976年)和吳太結婚之前,我是跟著吳太的在港親友上大陸,所謂見下佢家人。而上到廣州,最煩的事情就是報戶口,因為根據規定,你每到一個地方住,就要報戶口,那些所謂報戶口的地方很多時都會是遠離你所住的地方,主要就是大區的辦事處。報完之後,就要再到小區的派出所報多次,問長問短。

最記得在小區的派出所,因為那位公安女同志是認識全條街道的人,未來外母就帶著我到派出所見公安同志。她問我和未來外母是何種親戚關係,我就話係我「表姨」,扮唔知點計,總之就係我阿媽個表妹之類。女同志其實心知肚明,沒有拆穿,根本就知道我係她的未來女婿,事實好多年後,女同志也說了出來。

為何要講這個大話呢?原來,我看到戶口部上寫著吳太失縱,更問我有無見過「吳太」,我就話無見過。因為吳太當年是偷渡,主要就是不想下放農村,所以,到要辦班的時候,家人就報失蹤,當然,外父外母都要受到一點點懲罰。因此,在未報戶口之前,大家就講好如何應對。

好多時,住酒店都要報戶口,但可以由酒店代辦,但那個時候,親友一定唔想你住酒店,因為你報他的屋企地址,他們會有一些叫做僑匯證(券),佢地可以用黎買多些少油同米布,當時,買食物,上餐館食飯還要糧票。主要是僑匯證就可以填補一些物資上的不足,因此,就引身到,家有南風窗的重要。

到任何報戶口的單位,記得要帶煙,否則你就會很慢,實際上都好慢,無煙就更慢,唔好叫那些公安同志食豐收,一定要三個5,老萬都唔多興,其實3個5係唔好食,不過虛榮心。當年在大的派出所幫小弟做報戶口的公安同志個樣就好似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