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港區國安法」日前正式立法,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下午舉行研討會,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稱,「(國安法)就係一劑藥,以法治亂」,指立法能恢復香港經濟和社會安寧,「內地朋友都話半年後都想返嚟買嘢,慢慢會睇到呢劑藥有效。」
對於立法被指破壞一國兩制及司法獨立,梁美芬不同意,又否認立法會令香港失去高度自治,指過去在維護主權上做得不足,以致影響中央對港的信任,
此外,梁美芬大讚中共以高度智慧處理回歸問題,並以文明的手段處理香港問題,梁美芬表示,沒有預計「港區國安法」會在6.30通過,形容研討會的主題「如何睿智地處理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十分貼題。她表示,看到不少年輕人對《基本法》有誤解,倡議港獨、自決,並高舉其他國旗,情況令人擔憂。
資深大律師清洪則稱,縱使「港區國安法」遲了23年,但對今次立法表示歡迎。他提到,2014年雨傘運動及2019年反送中運動,造成堵路和暴力違法行為,令經濟及社會受損,認為如果再不立法,將會對香港造成更嚴重的傷害;又批評立法會近年的表現不理想。他認為,「港區國安法」立法的原因十分簡單,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立法將會為香港帶來穩定,和鞏固金融中心的地位。
「港區國安法」第三章涉及刑事部分,即第20至30條。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稱發起港獨公投已屬分裂國家,而第24條中列明,如縱火脅迫政府及公眾實現政治主張,包括港獨,便屬恐怖活動。
高院上訴庭前副庭長胡國興、幫港出聲召集人鄭赤琰和大律師馬恩國亦有出席研討會。馬恩國問到,在街上高叫香港獨立,會否違反「港區國安法」。清洪認為要視乎現場情況,及是否持有武器等。陳泓毅則稱,叫口號的人可能已觸犯第21條,即煽動分裂及破壞國家。
記者追問胡國興指定法官的安排,但他沒有回應便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