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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刑毀輕鐵站罪成判囚4周 官批被告答不出港鐵有何做錯

兩青年刑毀輕鐵站罪成判囚4周 官批被告答不出港鐵有何做錯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職員巡邏期間發現輕鐵青松站遭破壞,遂報警求助,兩名青年在附近屋苑被截停拘捕。經審訊後,兩人早前被裁定一項刑事損壞罪成,今日(7月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被告早前表示願意賠償港鐵7,240元損失。

控罪指,建築機械維修員吳兆軒(23歲)和兼職售貨員霍啟峰(24歲)於去年9月8日,在屯門青松輕鐵站一號月台損壞一個八達通入閘機。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指,兩名被告受網上煽惑而不經思索地進行破壞,又引述報告指,當感化官問及港鐵公司有何做錯時,被告答不出原因,可見兩人對港鐵的指控是無理的,導致他們不加思索地破壞財產,造成一般市民的不便。

水官續指,兩人帶備硬物和替換衣物,案發時3人共同行事,是有計劃地犯案,又批評兩人心存僥倖,以為經審訊後有脫罪的機會,「所謂的後悔,只不過是法庭裁定有罪後才展現出來。」水官指,被告應該感到幸運,因當時有職員廣播警告和開燈,被告得以立即離開,否則「分分鐘會打爛整個輕鐵站啲嘢」,量刑會更加重。

雖兩名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但基於本案案情比同類案嚴重,水官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是不適合,量刑起點為5星期監禁,考慮被告願意告賠償7,240元損失,可扣減一星期,故各人的刑期為4星期。

案件編號:TMCC182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