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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煲底」衝突 2人認罪還柙候判 另13人押後訊

6.10「煲底」衝突  2人認罪還柙候判  另13人押後訊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6月9日的百萬人「反送中」大遊行後,政府發聲明表示會如期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交立法會二讀,至深夜部份示威者在立法會「煲底」與警方發生衝突。至今共有15人分兩案被控非法集結、襲警及阻差辦公罪,今日(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當中任職裝修工及社工的兩名被告認罪,須即時還柙至7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主任裁判官錢禮明言很大機會判處即時監禁。其餘13名被告的案件則押後至8月31日再訊。

裝修工被捕遭妻子拋棄 與父親關係差失去工作

較早被起訴的5名被告依次為:哲學系學生戴安(22歲)、電腦技術員温鎮豪(29歲)、裝修工吳浩榮(32歲)、學生陳均年(21歲)、社工丘子樂(32歲),同被控於去年6月10日凌晨,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進行非法集結。丘另被控同日同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溫另被控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 B。

吳浩榮今承認非法集結罪;丘子樂則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

辯方律師為吳浩榮求情時指,被告被捕後即遭結婚兩年的妻子拋棄,現時已離婚一年。吳浩榮一直在父親的裝修公司工作近14年,直至數月前因被控告一事與父親關係變差,失去工作。辯方又提到被告參與示威活動時大部份時間都是坐下,甚至沒有使用過暴力。

社工熱心服務 律師求情指為拯救年輕人一時衝動令前途盡毀

辯方律師為丘子樂求情時指,被告為一名熱心助人的註冊社工,熱衷於服務社會,任職於服務低收入人士的非政府機構。丘子樂於大學時修畢金融學系的學位,畢業後曾從事相關職業,但發現自己想幫助貧困人士,因此投身於為病人心理輔導的行業近7年,後來他修畢社工副學士學位。辯方律師又指,被告當時遊行至添馬公園,期間氣氛一直和平,直至凌晨警員開始將年輕示威者按在地上及拘捕,又一度跪在他們身上。被告目擊並希望能「將年輕人釋放」(Free the youth),因此被告「一時愚蠢地從後踢警員」,欲拯救示威者。

辯方強調被告是服務社會的好榜樣,而「拯救年輕人是承擔責任的榜樣。」辯方又指被告因一時衝動作出與性格違背的行為,形容「不足10秒的衝動令其前途盡毀。」因此辯方希望法官能考慮所有判刑選項,包括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去年6月9日有市民發起由維園至添美道的遊行,當晚11時活動宣佈完結後,有示威者聚集在立法會1號出入口外的示威區,而該出入口有鐵馬圍封。翌日凌晨,有2名女督察警告於示威區聚集的約200名示威者停止衝擊,並拉起封鎖線,但示威者仍繼續推開鐵馬及擲雜物。期間有警員目睹被告吳浩榮將鐵馬拉至封鎖線,他被指非法集結,並煽動其他人破壞安寧,遂被警員拘捕。

於凌晨左右,警員A正進行驅散行動,期間被一群包括被告丘子樂在內的示威者包圍,丘用腳踢警員A的頭及上身位置,其後該警員到醫院時發現右眼蓋有撕裂。另外警方亦發現丘子樂褲上的血跡屬於該警員。

同案另外3名被告早前表示會否認控罪,他們的案件押後至8月31日再訊。

控方考慮將另一宗10人案合併處理

另一宗牽涉相同事件的案件,10名被告暫毋須答辯,同樣押後至8月31日再訊,控方屆時將處理與上述案件合併。

10名被告依次為:運輸工梁展恒(19歲)、學生周啟龍(20歲)、王洛鈞(22歲)、鄺淯銘(22歲)、裝修工葉展鵬(23歲)、張梓熙(24歲)、王樹恒(24歲)、卓嘉豪(24歲)、學生曾泳祥(29歲)及文員廖德輝(41歲),同被控於去年6月10日在立法會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連同戴安、吳浩榮、陳均年、丘子樂及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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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高舉「照顧好自己!」牌送囚車聲援

被告的囚車駛出時,約30名市民高舉寫有「照顧好自己!」、「等你返家!」的自製標語牌,又高呼「手足!撐住!」,有市民一度流淚,並一直追著囚車。

案件編號︰ESCC2495/2019、ESCC115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