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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女學生涉堵路被控 2人准自簽守行為獲撤控 2人不認罪8月審訊

4女學生涉堵路被控 2人准自簽守行為獲撤控 2人不認罪8月審訊

(獨媒特約報導)4名女學生涉在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期間,在薄扶林道以雜物堵路,被控一項公眾造成阻礙罪,案件今日(6月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當中兩名被告獲准守行為一年,控罪獲撤銷。其餘兩名被告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8月26日開審,預計需時2日,屆時將傳召5名證人作供。

4名被告均為學生,依次為:謝穎淇(22歲)、盧在思(20歲)、李穎芯(21歲)及李燁(20歲)。她們同被控在去年11月11日,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留下交通錐、水馬、垃圾桶及其他雜物,對薄扶林道行車路上行駛的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其中兩名被告謝穎淇及李燁同意案情後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控罪獲撤銷。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早上警方接到情報指有示威者在薄扶林道行車路堵路造成交通阻塞。約7時26分,警員到場後發現包括兩名被告在內等10名示威者,在放置交通錐及水馬等在大學站A出口對開的行車路上,對車輛造成阻塞,不便及危害,期間有司機鼓躁。警方其後追截示威者,示威者向香港大學方向逃去,最後兩名被告被警員截停及拘捕。

案件編號:ESCC683/2020

記者:趙苡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