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是官吏們口中保障市民生命財產的利器,更是忠實支持者心目中止暴制亂的必要工具。顧名思義,立法目的是要維護國家安全,但究竟小小一個香港、小小一群「暴徒」,如何能夠分裂國家?其實大家心知肚明,統治者擔心的是「顛覆政權」的火苗滋長開去,燃燒整個中華大地。國安法不過是遮醜的皮囊,輕力撕破,「國」字背後就是「黨」了。
執筆之時,「港區國安法」條文細節尚未出台,整個香港每一角落,卻充斥着政府的宣傳廣告,告訴我們只有立法一途,香港才能繼續繁榮安定。對不少尋常百姓而言,立法與否,他們的生活不變,馬可照跑、舞可照跳。只是,往後說話就要小心點,行為也要檢點一些。
事實上,生活真的沒有變化嗎?看看內地多年來的人權紀錄,我們便可知一二。維權律師為平民發聲、爭取應有權利,觸及的正是香港人一直擁有的宗教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私產擁有權等,結果都被打成「顛覆國家」的重罪。
當某一天,香港人連信神禮佛的自由也被剝奪,受到不公平對待時連發聲反抗也違法,我們還指望誰來打救?對中國歷史稍有認識者,定必知道「愛國」一詞常被利用作統治工具,反對者明明是不滿暴政,不願「忠君」,最後卻成了叛國的逆黨。
這陣子,不少香港人心煩、鬱悶、疑慮甚至恐懼,不無道理,有些人甚至想到要離鄉別井。來到今天,筆者衷心希望支持國安法的朋友們撫心自問,當一個人連免於恐懼的自由也失去時,那是真正的安全嗎?當香港只剩下軀殼,內裏和內地的城市別無兩樣,香港還是香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