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耀庭,今獲判無罪)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8日科大生周梓樂離世引發大批市民在多區悼念,其中銅鑼灣爆發警民衝突,一名警員報稱遭磚頭擊中。警方在現場拘捕一名34歲男子,指他為施襲者並控告一項襲警罪。經審訊後,被告今日(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襲警罪名不成立。散庭後,被告與親友相擁哭泣,有旁聽市民上前安慰道:「無事㗎喇!」
官:警證人供詞不可信
報稱無業的林耀庭(34歲)被控在於年11月8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魯君樑。
裁判官林希維指,獲准呈堂的兩段新聞影片未有拍下整個追捕過程,因此警長魯君樑和警員謝南偉的供詞變得至關重要,他們聲稱案發時,視線從沒離開過被告,惟林官認為兩人證供均不可信。
林官從影片見到,拋擲磚頭者在魯君樑的左方,但是警員謝南偉的視線一直落在魯的右方,直至魯追捕被告期間,謝仍然在相反的方向指揮市民離開,當謝的視線望向魯時,市民已經散去,故林官毫不猶豫地拒絕接納謝稱親眼目睹事發經過的說法。
林官續指,魯的書面供詞稱被磚頭擊中左胸,惟影片拍得他沒有被任何物品擊中。魯聲稱受襲後有市民上前包圍警方,惟影片可見市民經已散開,與魯的庭上證供不相符,故林官拒絕接納他的證供。
林官指,雖然被告在近距離被捕,而且只得被告一人穿著黑色長袖衫,然而現場人數眾多,大部份人均穿上深色衣服,兩段影片又未能清楚交待鏡頭背後的情況,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庭外透露不堪壓力辭職 患情緒病
林耀庭在庭外憶起聽聞裁決的一刻時,不禁再度眼泛淚光,他坦言「鬆了一口氣」。候訊期間心情「有啲起伏」,「令屋企人要擔心,都有啲過意唔去。」律師團隊曾跟他說過,若果罪成,有機會判處即時監禁,而剛才裁判官從頭到尾宣讀判詞,到最後那一句才指罪名不成立,「啲情緒一下子湧咗上嚟。」
林指被捕時遭警員膝蓋跪頸及施放胡椒噴霧,「啲胡椒多到⋯⋯救護員沖一次眼,去到急症室又洗多一次,扣留唔夠24小時提堂時,捽一捽眼」,又再度被胡椒噴劑刺激。新聞報導形容他上庭時「雙眼通紅」,他無奈地道:「講到我好似好樣衰咁。」林又提到,美國最近有黑人遭警察跪頸制服後身亡,眼見香港的警力增加、巡邏愈發頻繁,他表示街上遇見警察時亦猶有餘悸。
林透露,案發時正值應徵新工作期間,雖然及後獲聘請,但是受案件和社會事件影響,「好多嘢冚埋嚟」,變得情緒低落,更患上情緒病。新工作做了一至兩星期,他便不堪壓力主動辭職,此後也不敢再應徵全職工作,只能靠送外賣和做散工維生。案件現時告一段落,他不禁流露童真,表示「好想去廸士尼樂園散心」。
林最後想跟各位同路人講聲「加油」,「無論做咩決定,我都會支持。」他透露律師費由6.12人道基金支付,因此呼籲大家「有餘力的話就捐錢。」
辯方質疑警可信性 指被告非「鶴立雞群」
控方案情指稱,當晚有示威者在銅鑼灣聚集,晚上約8時25分,警方打算登上警車撤退之際,有另一群市民包圍包括魯君樑以內的警察,被告被指在距離7至8米外向魯掟磚,魯及時避開。被告遭施放胡椒噴霧後被警方制服。
辯方結案陳詞則指,兩段呈堂的傳媒影片只拍得不同的物品「飛向」警員,但無法看到投擲者是誰,只有一秒正面拍攝到某一個人扔出疑似硬物。辯方又指,現場很多人均身穿黑衣,被告並非「鶴立雞群」,不能單憑一秒鏡頭便可以肯定該人就是被告。
辯方質疑受襲警長魯君樑的可信性,因他聲稱被磚頭擊中左邊心口,直至辯方盤問時從影片指出他未有被擊中,但是魯依然不肯承認,故認為他「很大機會講大話。」辯方又指,魯求診時未有向醫生表明曾受襲擊或毆打,報告僅顯示他右手指公和左手食指擦傷,故質疑魯非誠實的證人。此外,魯僅依賴短時間內的觀察,未能確定是被告所為。
案件編號:ESCC2509/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