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性暴力及事發略述經過
警員帶我返警車期間,佢哋不斷以侮辱女性嘅粗口辱罵我,我當時要求找律師和家人,但沒有人理會我。離開商場嘅時候,一位女警「揸」左我個胸幾次,我嗰下好驚,佢哋喺公開場合已經對我咁做,返到警署冇人見到,我根本無法想像佢地會對我做啲咩。我嗌左句「唔好揸我個胸」有群眾大嗌:「影到晒啦」佢先收手。我左警車之後,警察繼續鬧我。嗰刻我覺得好無助,好似任人魚肉。 返回警署後,會聽到警察會說﹕「呢件告佢乜嘢呀!」「非法集結囉!」「佢咬我!」「告埋佢襲警!」「好!正!」「你一定坐硬!」
期間,我幾次要求去廁所,但都不獲理會。我好慌,講左句去廁所係我基本嘅人權。一個女警冷笑左聲:「人權係基於你有自由,依家係係犯,所以你嘅自由係我哋話事,你最好出少句 聲。」有警察甚至會「學」我講﹕「我有人權嘅!」由被捕到返去警署,超過一 個鐘,我一直被索帶反鎖,即使曾經有一個警察想幫我鬆綁,但又被其他警察阻 止。差唔多一個鐘之後,佢哋先幫我鬆綁然後帶我往廁所。去廁所之前,我叫過 嗰個女警可唔可以唔好望實我去廁所。
但佢話規矩一定係咁。我要求過打俾律師,打俾屋企人,至少提出過 6 次,但警察不斷話「等陣先」,去到最後我都冇打過一通電話。雖然最後見到律師,但我覺得自己好冇人權,喺警署等待期間,覺得好徬徨、無助和恐懼,對手已經痺晒都不獲理會,仲不斷受到惡言相向同埋言語諷刺,再次感到任人魚肉。之後,警察安排我進行搜身,後來先知道係三級搜身。嗰位女警要求我先脫去上衣,包括胸圍,再著返胸圍及上衣,然後除面褲和底褲。那名女警於搜身過程將 頭靠近我的胸部和下體,一邊講啲好難聽好侮辱嘅說話。到呢一刻我仲感覺到那份羞恥感。當晚,我俾一班男警帶我返屋企進行搜屋,嗰刻真係好害怕。我喺被捕嗰陣甩左一隻鞋,但係警察淨係俾左我一對紙拖鞋,我由落車到行返屋企都需要一段路,期間覺得好無助,都唔知道會有咩事發生。沒有律師陪伴,我都唔知自己可以或唔可以拒絕啲咩,即使搜完屋離開,仍然感到好恐懼。
2. 希望消除社會對性暴力受害者污名化
嗰下真係好無助,好驚。咁大個女真係冇試過俾人咁樣打量自己嘅身體,仲要係私人部位。對方仲要係陌生人,即使係女性,我講吓咁樣被打量,仲要不斷被人用言語侮辱我嘅身體,我真係覺得好羞恥好冇尊嚴,好似俾人當一隻動物咁。事件發生之後,我好似冇事發生咁離開警署,彷彿同喺入面被不恰當對待嘅事抽離左。過咗一段時間,我開始好易被聲音同突然嘅觸碰嚇親,並且好難平復,嚴重嘅時候甚至會焦慮發作同喊。我仲會開始發惡夢。我嗰陣唔願意承認情緒崩潰嘅原因係由警方嘅性暴力而嚟,一直同自己講可能只係我近排壓力大心情唔好。
因為我被警方揸胸嘅片段喺網上流出,下面好多留言有一部分唔係同情,而係喺 度批評我嘅樣貌身材,喺度取笑我,話「鬼想揸你呀」「冇人想掂到你呀」。甚至話我小題大做。呢啲事情,再加上一直以來社會話俾我嘅觀念:除非事件對你嘅身 體造成實質傷害,否則冇資格被稱之為性暴力。攞出來講,人哋會覺得我小題大 做同博同情。呢個都係好多受害者唔敢求助嘅原因。我冇辦法接受呢一切,嘗試跳軌自殺,有人救翻我上去,我俾人送咗入精神科醫院。喺嗰度我確診咗創傷後壓力後群,即 PTSD。
出院後我接觸左一班有相同經歷嘅人,慢慢明白到性暴力冇一個既定嘅形式,更加同受害人嘅性別外表無關。錯嘅係施害人,喺警暴嘅例子,警方只係當我哋係一個發洩仇恨嘅工具,想侮辱,摧毁我哋,等我哋冇晒尊嚴,希望我地滅聲,甚至後悔自己發過聲指責佢地同政權嘅不公。反正佢哋知道自己做任何行為都唔需要負上法律責任。我明白左呢一切而呢個正正係我必須發聲嘅原因。警方,甚至呢個政權,用呢啲卑鄙嘅手段傷害自己嘅人民,打壓一啲指出不公,披露真相嘅 聲音。佢哋身為執法者,應該按照法律做事。人民犯法,固然需要受到法律嘅制 裁。
但執法者係冇權力向人民行使私刑,包括言語,肢體甚至性暴力。政府官員亦因為政治私利去包庇警方對犯人行私刑嘅惡行,更指鹿為馬,攻擊發聲嘅受害人,污名化佢哋,甚至幫佢哋加上莫須有罪名。呢個亦都係我同好多受害人害怕發聲甚至求助嘅原因。好似 x 小姐嘅案件,事主被警察輪姦成孕,明明佢係受害人,向警方提出檢控,但涉事警員不但冇被追究,反而警方以落假口供嘅罪名通緝事主,「原告變被告」,到底個社會有幾荒謬先可以光明正大咁比呢啲事情發 生。其實唔好講追究佢地,好多人連向專業人士求助都唔敢。
呢個社會嘅清算文 化實在太可怕。作為社會運動事件嘅受害人,我哋根本唔知道有咩專業人士係信得過。身邊嘅朋友總會叫我地睇醫生,搵社工求助,但其實係呢個警權過大嘅社 會,我哋唔知道對方會唔會將我哋嘅事情通報警方,更加唔知道警方會唔會向相 關嘅部門索取資訊,然後再次拘捕我哋。
3. 即使擔心但依然想企出來的原因
其實我都有擔心過企出嚟講呢一番說話會影響我嘅前途。我都有我將來嘅目標想實現。但恕我直言,係極權政府底下,根本冇夢想可言。無論成為幾有地位嘅人,最終都只會淪為政府嘅傳聲筒,違背自己嘅初衷。我今年 17 歲,喺呢個未有包袱嘅年紀,仲可以發聲嘅時候,我想同打壓我哋嘅人講,我哋係唔會驚,更加唔會因為呢啲打壓而放棄。呢啲事情本來唔應該發生係任何人身上,更加唔應該係由本來保護我哋,服務我哋嘅人,咁樣傷害我哋。呢一切係如此荒謬,代表我哋作為一個香港人,越有責任去發聲控訴呢個政權嘅不公,去推翻呢個政權,光復呢片土地。
Ideas are bulletproof. 佢哋可以用槍林彈雨鎮壓反對嘅聲音,但佢哋冇辦法殺死人民對公義同自由嘅追求,更加冇可能將真相掩蓋。希望可以喺度俾少少勇氣大家繼續行落去,每位暴政下嘅受害人都唔係只係一個故事,佢地都有自己嘅人生,係一條生命。縱使不公嘅行為係如此頻繁咁發生,希望大家唔好麻木,因為呢事情根本一次都唔應該發生。亦都想喺度幫其他有自己嘅原因而沉默嘅同學發 聲,希望可以俾到一份鼓勵佢哋,You are not alone,你嘅痛苦係真實嘅,唔係你嘅錯,亦都冇人有資格話你經歷過嘅唔算係性暴力。我哋已經盡左力,無論你發唔發聲,你都已經勇敢對抗過暴政。真相係絕對唔會被掩蓋,人民會帶着民主光復呢個香港。願榮光終歸香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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