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警申匿名被駁回 官憂令傳媒不積極報導 未能引公眾關注

警申匿名被駁回 官憂令傳媒不積極報導 未能引公眾關注

(獨媒特約報導)20歲聽障學生被控於9月15日「港島自由行」期間,在銅鑼灣港鐵站外襲警。案件今日(6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在上次提堂時為控方證人高級警司申請匿名,今被駁回。裁判官認為,控方為警員申請匿名的證據空泛,高等法院去年頒布的禁制令,亦已有效地減少警員被「起底」個案。同時,裁判官擔心警員匿名可能令傳媒不積極報導,未能適切地引起公眾關注。案件押後至7月17日,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情指,被告羅鎮傑(20歲)被控於去年9月15日,在銅鑼灣港鐵站軒尼詩道C出口外,襲擊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司區永樑。

控方為警員申請匿名,以免警員被起底,今遭裁判官林子勤駁回。林官質疑,辯方並無實質證據反映警員會因法庭公開其姓名而受影響,亦未見有理據指出有警員因法庭聆訊而被「起底」。

林官批評,控方在上次聆訊中基於案件中的警員曾受「起底」影響,而臨時按指示申請匿名的做法並不理想。林官指出,控方應就此為警員錄取口供,讓法庭了解遇襲警員的擔憂,及容辯方挑戰。林官又引述臨床心理學家的報告,證實即使被「起底」的警員心理會受影響,仍可執行工作。

有見控辯雙方對高等法院禁制令的成效有爭議,林官接納辯方的說法,提及在禁制令實施後,警員被「起底」個案的增幅有下降趨勢,多個月份只有雙位數字的警員被起底,其中2月份更是只有11名警員被起底。近期亦已出現因違反高院禁制令,而被判處監禁刑罰的案例,證明禁制令已具阻嚇性 。

林官指,警員的名稱和身份均屬報道的一部份,如警員申請匿名,則可能令傳媒因此不積極報導,未能適切地引起公眾關注。林官認為,在傳媒報導後,公眾向訟方提供證據的情況屢見不鮮,頒布匿名有違公開審訊原則。

辯方表示在今個星期才收到7份警員記事冊,需時檢閱合共101份記事冊。此外被告的聽力有障礙,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四星期至7月17日。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ESCC 291/2020

記者:何嘉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