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時代之下,雖然荒謬的事情每天都發生,但我們絕對不能麻木。
社工劉家棟於去年7月27日元朗遊行中,手持社工證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調停,呼籲警方讓人群慢慢散去,最終因阻差辦公罪名被重判即時監禁一年,不准保釋,引起社會嘩然。負責判案的法官蘇文隆早前曾經撤銷「元朗721事件」四名白衣人宵禁令和減少報到次數,又輕判藏毒休班警罰款5,000元和接受18個月感化令,今次社工在前線調停,就被判監一年,究竟是否合情理?
我也是註冊社工,記得在大學讀書的時候,學過社工其實是一把雙刃刀,有「社會控制」和「社會改變」兩個面向。社工和教師這類職業,有時候與警察一樣,是建制的「社會控制」工具,協助政府解決表層的社會問題,防止被壓迫者反抗社會秩序,維持社會穩定。
不過,香港社工的《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列明了,社工有責任維護人權及促進社會公義。而這份守則是社工註冊局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五零五章)而制訂的,不是普通的文件。因此,香港的社工需要時刻銘記,自己不是維穩工具,到抗爭現場進行人道救援是應有之義。
現時的香港政府當然想透過資助社福機構的機制,把社工牢牢控制,但從立法會社福界或特首選委社福界的議席就可得知,大部份社工的想法都偏向民主派,所以政府只能夠透過濫捕、濫告去對付社福界。反送中運動已經過了一年多,政府正在忙於對各行業進行大清算,在前線支援的社工自然首當其衝。
前面的路相當黑暗,香港人又好,社工又好,要勝利,就必須擁有與黑暗對峙的勇氣,永不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