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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帶走未成年記者稱「保護」 區議員轟自圓其說要求道歉

警帶走未成年記者稱「保護」 區議員轟自圓其說要求道歉

(獨媒特約報導)油尖旺區議會今早開會,區議會副主席、公民黨的余德寶和朱慧芳,跟進兩名「深學媒體」未成年的學生記者在母親節當日在海港城被捕一事。油尖區指揮官楊文彬表示,當日的做法只是保護未成年人士,但被區議員質疑只是事後欲自圓其說,要求警方對「深學媒體」道歉。

楊文彬稱,當日有人以「學生記者」為名在衝突現場採訪,認為兩名記者缺乏專業訓練和經驗,才以香港法例第213章,即《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將二人帶走,稱「和新聞自由絕對無關係」。

余德寶:少年警訊6歲都做得,係咪又係非法童工?

在會議上,余德寶炮轟警方干預新聞自由,和辱罵該名12歲記者「矮、童工」是人身攻擊和侮辱,「原來少年警訊6歲都做得,係咪又係非法童工呀?」

楊文彬回應時指出,當日有人在海港城內呼叫和破壞社會安寧,並已違反限聚令,遂作出驅趕;又重申,警方十分重視採訪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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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 余德寶

陳嘉朗不同意,表示商場內本來天下太平,但在警察衝入內才導致混亂,指記者在現場採訪更是相安無事。他稱,當日親眼目睹有警員推倒遊客,斥十分荒謬。

民主黨曾自鳴斥道,《明報》舉辦校園記者計劃已有多年歷史,強調學生記者同是記者,「無犯法、無受薪」。他不滿當日執勤的警員粗暴無禮,要求交代當日曾使用的武器,「點解係商場開胡椒球彈槍,會唔會幫人洗返中央冷氣,係咪可以向你索償呀。」

余德寶又代表「深學媒體」提問,問韋能治會否向該兩名記者致歉,稱該兩名記者比警方更專業。陳梓維同追問,警方為何要打壓未成年人士的發展權利,促請對方向該兩名記者致歉,並交代為何不讓社工跟進和協助。

李偉峰反問傳媒聯絡隊是否新聞系畢業

民主黨李偉峰質疑,警察指學生記者欠專業,傳媒聯絡隊和作Facebook直播的警員又是否專業,即新聞系畢業和記者出身。他不滿警員遮蓋身份識別的行動呼號,並不要再對衝突現場,向未成年人士作協助的社工置若罔聞,「著返好件衫先好出去」。他又促請警員應尊重自己和市民,不要再作無謂的挑釁及辱罵。

賀卓軒斥警方「保護」的說法荒謬,「一邊辱罵一邊保護」。林兆彬稱,「犯法就係犯法,除非你係警察」,呼籲在場的指揮官停止包庇違法警員,要求立即停止再膝頭壓頸。

楊文彬回應時多次重申,警方並沒有拘捕該兩句學生記者。他更反唇相譏,稱《明報》的小記者同有守則需要遵守,即不宜到衝突現場。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