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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旺角攜鐳射筆及無線對講機 兩人分別遭起訴

涉旺角攜鐳射筆及無線對講機  兩人分別遭起訴

(獨媒特約報導)兩宗分別涉及去年9月「機場交通壓力測試」和11月「和你shop」的案件,今日(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獲准保釋。

報稱為醫務助理的鄭敏(32歲)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鄭於去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一帶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案件押後至7月29日再訊。

報稱為裝修工的林嘉寶(20歲)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控罪指他在去年9月22日在旺角彌敦道迅華大廈外無牌管有一部手提無線傳聲器。案件押後至8月12日再訊。

兩名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鄭每周須報到一次,林則須報到兩次。

案件編號:KCCC1443-1444/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