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2月9日凌晨有示威者於旺角堵路,期間一名18歲巴基斯坦裔學生涉「私了」持不同政見人士,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日(6月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接受12個月感化令。
官指被告有智力問題 影響對事情的思考
18歲的被告HAMAAD MAHMOOD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去年12月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襲擊男子陳大鵬。
裁判官何俊堯判刑時指,被告行為不能接受,襲擊沒有武器的第三者直至他失去知覺仍繼續,因此要考慮有阻嚇性的刑罰。但鑑於被告認罪及沒有犯罪紀錄,另外心理學家的報告亦指出被告有智力問題,對事情的思考及考慮後果方面有影響。何官又指,被告已還柙近4個月,「還柙後已經上咗一課」,但就情緒管理方面仍需要加強。
承認案情指,當日有示威者聚集及堵路,期間一名持不同政見男子與示威者起爭執。有人拉事主落地,始襲擊其頭部。事主失去知覺後,被告與其他人上前踢事主大腿至臀部的位置三下,又用棍狀物揮打,及後有人報警並送院處理。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影片,拍得被告手持棍狀物。事主頭部腫脹及有瘀傷,另外腳部有損傷。
案件編號號:WKCC4529/2019
記者:趙苡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