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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4周年 46歲女子涉指揮堵路被起訴 須守禁足令

旺角騷亂4周年  46歲女子涉指揮堵路被起訴  須守禁足令

(獨媒特約報導)今年1月25日為農曆年初一,示威者聚集記念旺角騷亂4周年,並於旺角一帶佔據馬路,其中一名46歲女子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日(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7月30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蕭麗萍(46歲)報稱無業,控罪指她於本年1月25日於旺角彌敦道外與其他身份不明人士陳列或留下木板及其他物品,對在上述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遵守晚上9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以及禁足案發一帶,由東至亞皆老街、南至通菜街、北至新填地街及西至豉油街。

據了解,被告被指在現場指揮其他人搬運東西及叫口號,亦有做相關手勢。

案件編號:WKCC1835/2020

記者:趙苡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