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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時代的案件判詞是「心知肚明」四個大字嗎?

國安法時代的案件判詞是「心知肚明」四個大字嗎?

真香港人請保持信念

世道崩離,當支持國安法被設定是「應有之義」,為此法律宣傳不算政治行為,但反對此法就是政治煽動;當港府公務員同時屬國家公務員是不言而喻、熱愛基本法等同孝順父母⋯⋯當持刀斬市民被法官稱讚情操高尚、警員上庭「竟然」無夾口供會被視為「誠實可靠」,明顯地,人治已經壓毁法治 dead body 。可以預見,國安法實施後,法官裁定罪名成立即日可以頒下書面判詞,因為只寫四個大字:「心知肚明」。愛看紅太陽照常升起的「張小明」如有雅興,甚至可能將此寫成墨寶,日後說不定又可為禮義廉籌得幾千萬元。在6.12一周年後,香港淪落得只剩下「再出發」,這個城市還有希望嗎?

不少人慨嘆香港已成為大監獄,看到馬鞍山天橋柱上噴著「We can’t breathe」字句,心不期然抽搐一下,這正是真·香港人的實時狀態。無論如何,身體可以被囚禁,內心必須存有盼望,今日暫未有光復可行之法,要相信將來必定會有,窮則變,變則通,正如台灣天才 IT 行政委員唐鳳受訪時向香港「連登仔」的寄語:「There is a crack, a crack in everything. That’s how the light gets in.(萬事萬物皆有缺口,那就是光明照進來的契機)。」

國歌法及國安法接踵而來,箝制自由的陰霾籠罩全港,無人可獨善其身,以為事不關己的人,當自我審查、白色恐怖成為常態之後,後果將惡劣得難以想像,「人人表態、個個過關」的時代,想扮中立也不可以。部分人選擇離開,小型移民潮再現,但不如六四後如此大規模,事實上,有能力的都選擇找一條後路,好當作「逃生門」。反修例運動一周年,回顧的畫面沉重的一片死灰,聽著三耳局長質疑發聲反國安法的公務員,以表達關注為由「但骨子裡徹頭徹尾反對」,以為聽外交部發言人「放話」,這說明鐵飯碗正式附加加金剛箍,公務員政治中立如紀律部隊的紀律一樣,宣布一去不返。

這個年代,竟然有行會成員仍然以「教仔」形容政府與市民的關係,身為資深大律師,當國安法是「籐條」,完全無法治意識,一個可怕的法治叛徒。任何正常人也不會對這個港共政權有期望,國安法實施後會如何?《榮光》勢成為禁歌,之後《孤星淚》也不能倖免;香港獨立或自決亦會是禁語,《十年》、《地厚天高》及《香港民族論》也必屬禁片禁書無誤。

真·香港人被壓得抖不過氣,對很多事情感到失望,充斥著無力感,是可以理的。不得不承認,這就像2014年傘運潰敗後的情況,當年假普選方案被拉倒後,中共猛力打壓,白色恐怖、人大釋法、瘋狂DQ、修改議事規則⋯⋯今日,在超級低氣壓中,應如何自處?內地人季業的詩句傘運後被不少人引用過,但確是被壓迫下最好的心態調節,「如果天總也不亮,那就摸黑過生活;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覺無力發光的,那就別去照亮別人。但是──但是: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洋洋;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熱量的人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歷史總是驚人地相似,100多年前,孫中山帶領廣州起義等多次革命均失敗而回,但他與眾人堅持下去,終在1911年武昌起義成功,推翻滿清,建立中華民國。當缺口出現,the dawn is coming(黎明會來到),活下去就有希望,真·香港人請謹記,保持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