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6月9日的百萬人「反送中」大遊行後,政府發稿稱尊重市民表達意見權利,但企硬如期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交立法會二讀,至深夜部份示威者在立法會「煲底」與警方發生衝突。草案現已撤回,但事隔一年,再多10人被控非法集結,今日(6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6月29日再訊,屆時將申請與較早前提堂、涉同一事件的案件合併。所有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依次為:運輸工梁展恒(19歲)、學生周啟龍(20歲)、王洛鈞(22歲)、鄺淯銘(22歲)、裝修工葉展鵬(23歲)、張梓熙(24歲)、王樹恒(24歲)、卓嘉豪(24歲)、學生曾泳祥(29歲)及文員廖德輝(41歲)。10人同被控於去年6月10日在立法會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連同戴安、吳浩榮、陳均年、丘子樂及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
第四被告鄺淯銘和第八被告卓嘉豪均報稱無業,辯方透露,兩人職業為運動員。
各人准以2,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及每周報到一次。裁判官何俊堯拒絕應控方的要求提高保釋金額和頒下禁足令,質疑事隔一年「無端端」才要求禁足令,看不到當中邏輯。
案件編號:ESCC1154/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