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10日)港台顧委會主席陳建強提到,希望港台就「港區國安法」製作節目,「正面講國安法」,令市民知道立法原因及發展。工會強調:
1)早於國安法準備於全國人大表決時,港台已日日跟進相關議題,並據事實細節多方面跟進,亦有邀請各派人士表達意見。因此,陳主席所謂「港台方面亦準備做相關節目」,似有時差,令人莫明其妙;
2)如果「正面」是指「集中講述國安法之利,縮小其他聲音」,已經違反《約章》所載:「持平地反映意見,並公平地對待有意在公共廣播平台上發表意見的所有人士」之方針,於理不合;
3)顧委會執意成立工作小組,雖云就「編輯方向」給予意見,但多次發言僅覆述港台上下皆知的《約章》精神,暗地裡其實要港台對其片面的詮釋「照單全收」才罷休,除了施壓,更是纏擾。
《約章》訂明,「顧問委員會屬諮詢組織,並無行政實權。港台最終的編輯決定由處長負責。」簡而言之,港台就節目細節有編輯自主,一直行之有效。顧委會已透過不同渠道充分表達意見, 工會呼籲顧委會回歸正道,以事論事,停止「挾處長以令港台」。畢竟要贏得正面輿論,再多的宣傳,遠不及良政善治來得有效。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