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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足球隊「永續」唔洗檢討 灣仔區議會通過每年重新授權

地區足球隊「永續」唔洗檢討 灣仔區議會通過每年重新授權

(獨媒特約報導)2002年,足總邀請十八區區議會設立地區足球,但運作至今,並非每支地區足球隊皆會於區議會換屆後重新拿取授權,「永續」地區足球隊地位拿取民政局每年合共逾1,000萬資助。灣仔區議會昨(6月9日)通過動議,將每年公開邀請有意承辦地區足球隊的團體提交計劃書,並向區議會提交參賽報告。

提出動議的灣仔區議員李永財,於上一次區議會文化及康體事務委員會亦曾建議收回地區足球隊於足總的投票權,惟礙於足總章程,投票權只能於地區足球隊而非區議會。

根據足總規例第3條第5E款列明,代表地區的球會必需由區議會認可,而投票權在「代表地區的球會」而非區議會。不過2002年至今,部分區議會僅曾於成立地區足球隊時獲區議會授權,並非每年或在區議會換屆後重新拿取授權。翻查資料,僅九龍城及離島會於換屆或每年重新任命地區足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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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足球隊可獲民政局資助,2019/20球季,最高資助分別為165萬(港超聯)、55萬(甲組)、38.5萬(乙組)及33萬(丙組),十八支地區足球隊合共拿取逾一千萬。

昨日區議會會議上,提出書面問題的李永財批評目前營運灣仔足球隊的灣仔體育總會「非常業餘」,他認為每年要求地區足球隊提交參賽報告書,能有助監管地區足球隊,督促球隊制定目標。他亦建議每年公開招募願意代表地區足球隊,以他了解亦有不少民間足球團體有意承辦灣仔足球隊。李永財表示灣仔區內足球設施充足,比其他區亦有更大機會得到商業贊助。

委員會主席張嘉莉指,地區足球隊即使不申領區議會撥款,亦可透過地區名銜獲民政局撥款,批評個別足球團體稱「冇乜攞灣仔區撥款」,故難以與區議會建立密切關係。

張嘉莉

區議會主席楊雪盈指近日發表的審計署第74號報告中指,不少地區足球隊的表現均不達標,認同區議會需公開招募地區足球隊。區議會副主席麥景星表示如每年重新授權,會否令地區足球隊難以持續發展。李永財則稱營運地區足球隊的團隊雖然有壓力,但透過每年審視及監察,才能推動球隊進步。

麥景星

楊雪盈追問民政處,民政局每年的撥款會否轉至新獲區議會「認證」的地區足球隊。在席的民政處人員未能回應,麥景星建議去信民政局查詢。委員會亦同意成立體育項目工作小組,制訂申請成為灣仔區地區足球隊的準則。

記者:劉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