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何嘗不是分享這幾天的情緒, 律政司又啟血刃,改控多人進入立法會為暴動 ,民主陣營的檯面人物,多番被跟蹤,親共媒體造謠,締造白色恐怖。但作為負責選舉線的代表,有立法會選舉,我就有組織各方追求立法會過半的責任。
因為我相信,人它可以拉;錢它可以凍;國家對付赤手空拳的市民多殘暴都可以,唯獨一點不能取締的,是大多數市民不認同政府惡行的事實,一天香港市民能表態,政權都不能否認自己一直是少數派。我們看到區議會選舉大勝,標誌多數市民爭取五大訴求的堅持,更加提醒國際社會香港人的意願。那麼,立法會選舉就算選舉方法迥異,亦非全民民選,我們沒理由不寸土必爭,繼續憑多數民意趕走土共,光復議會。
要爭取更多人當選,比例代表制下民主陣營必須協調。我2007年第一次幫人助選,此後每屆立法會選舉,都很失望,過了那麼多年,也為第一票是投給黃成智感到羞恥,不是他有甚麼討好,我只是想最多人贏,策略投票,但大局為重,換來了他對民主陣營的背叛。
所以誰當選對我來說,很次要了,人會變質,但我要的是結果。合則利,分則害。為甚麼路線之爭,比起眼前對手——那些梁美芬、民建聯之流重要?失望是源自明明有過半數民意,多區卻太多人參選,分拆選票,得不到該正確反映的議席數。
這是我發起35+協調的理由。
而從來,從來不見得有甚麼希望好賣。給你35+,國安法猶存,議會仍然可以DQ、不承認當選;律政司那群檢控官仍然可以天天惡意檢控人,不需接受社會任何問責和制裁。哪怕如此,很多市民仍然默默看著,香港行將破滅,民主陣營代表還可以做甚麼。在九月贏最好的仗,否定這年的種種惡行,難道不是期許之一嗎。
我們只是載體,市民的意願才是主體。協調與否,或許可聽聽市民心聲。
早早在2017年,我亦離開了傳統政黨以明志,一直希望做到的,立志作為民主陣營的中心點,團結最多的人前進,參與35+協調,也是以此心態前行。
誰參與,誰不參與,也實在沒有資格說誰對。只是每個人都要撫心自問:過了一年,大家為了抵抗暴政宰制,盡了幾大努力。如果有人覺得無須合作可以更有助剷走土共,那完全是沒有問題。這番話,教協也好、熱狗也好,都一樣的。至於誰策略對,非個人論斷,只有訴諸公論。
不過,如果你認同我說的話,希望大家幫幫兩件事:
1. 公民投票需要很多義工幫手,如果你可以協助投票過程,請填妥招募義工、票站及物資
2. 協調畢竟涉及一定程度開銷,有請支持
無言感激各位。「人與人最可貴的,是制度的建立」,大概也是35+最重要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