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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國安法案件屬嚴重罪行 審訊須設陪審團

郭榮鏗:國安法案件屬嚴重罪行 審訊須設陪審團

(獨媒特約報導)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日表示,將來審理涉及「港版國安法」的案件,不宜安排陪審員審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反駁,根據現行法例,涉及嚴重罪行的案件須在高等法院審理,並須設有陪審團。

郭:嚴重案件設陪審團是國際慣例

郭榮鏗指,根據香港法例,凡是嚴重罪行,及可判監禁7年或以上的案件,都須在高等法院審理及必須設有陪審團,做法行之已久。郭榮鏗亦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對《國安法》是否設追溯期言辭隱晦,他指出根據國際人權法,刑事案件不能設有追溯期,即使情況緊急亦沒有例外,律政司的隱晦言論令市民擔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日亦回應葉劉淑儀,指撤陪審團的做法違反普通法原則,抵觸《基本法》對司法的保障。他指出,當年政府建議《基本法》23條立法時,在條例草案明文規定,被控犯叛國、分裂國家、顛覆、煽動叛亂或非法披露罪的人士,必定由陪審團審訊或有權選擇由陪審團審訊,確保審訊時得到司法獨立公正的保障。

記者:何芍寧、鍾子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