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6日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15歲少年涉嫌向路面投擲汽油彈,與另一名地盤工同被控暴動罪,案件今日(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擬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審理,需時準備相關文件,押後至7月15日再訊。兩被告獲准保釋。
24歲地盤工與15歲少年同被控暴動及蒙面
被告依次為:地盤工葉家明(24歲)和15歲男生,兩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以及各自被控違反《禁蒙面法》。男生另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控罪指,兩人於去年11月16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以及各自在非法集結中使用口罩蒙面。15歲男生另被指控同日於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將汽油彈扔到路面,損壞了路面或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產;以及保管一個扳手。
辯方替15歲少年申請匿名,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任何人不得報導少年的身份及可令人識別其身份的資訊。
首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次被告獲准以2,500元保釋,其母親另以2,500元作人事擔保。兩人均不得離開香港、須禁足案發一帶、守宵禁令及每周報到一次。
中五生涉藏有機混合物液體及噴漆遭起訴
此外,姓楊中五生(17歲),被控兩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辯方需時索取法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31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控罪指楊於2019年11月6日在葵涌好爵中心垃圾站外,保管一樽塑膠瓶內含352毫升無色液體,主要成份為甲苯等有機混合物,兩個空玻璃瓶和一包毛巾;以及同日同地,保管一個鎚仔、一包索帶和一罐噴漆。
案件編號:WKCC1621、1655/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