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29日多國同步進行「全球反極權遊行」,在本港演變成港島多區的衝突。至今共96人被控暴動,分成3案起訴。其中52人暴動案,今早於區域法院聆訊。辯方需時處理法律文件,案件押後至8月12日再訊。因證據繁多、法庭設施等實際操作問題,法官建議檢控官把案件分拆成兩至三宗處理,控方表示將於下次聆訊匯報決定。52名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依次為:19歲學生王益利、21歲周俊熙、21歲學生文家健、20歲學生麥嘉恩、28歲黎曉曈、19歲呂兆禧、22歲技術員梁德煌、18歲學生曾綺婷、20歲學生何狄恆、20歲學生梁溢希、17歲馬姓學生、22歲侍應關天豐、16歲黃姓學生、25歲地盤管工韓偉傑、22歲工程助理莊美燃、22歲工程師高俊誠、18歲學生李柏賢、20歲學生鄧頌城、21歲學生霍文聰、18歲學生陳浩天、20歲學生石家宇、31歲廚師朱廣華、19歲學生周梓曦、21歲學生劉永健、32歲教師林翠雯、18歲學生劉家豪、22歲測量員容子朗、19歲學生黃梓傑、39歲零售主管鄧家樂、29歲測量員李子賢、20歲學生羅康傑、18歲學生王皓文、20歲學生陳和睿、24歲余景軒、22歲學生姜啟泓、27歲營業代表陳恩富、23歲廣告從業員馬君廷、36歲音樂人劉彥昭、18歲楊志豪、20歲學生張焯茵、19歲學生黃俊渝、20歲郭瑋峰、19歲學生岑璟禎、19歲學生呂昊峻、23歲技術員張卓霖、30歲工程師林志豪、29歲范瑜、19歲賴駒馳、24歲何家俊、28歲樊耀淦、23歲程式工程師朱喬雋、24歲文員劉俊謙。
控罪指,52名被告於去年9月29日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第14、17、52被告被指在金鐘道與樂禮街交界,分別襲擊警務人員「B」、「C」、「F」;第30被告被指在金鐘道太古廣場外襲擊警務人員「E」。第5、33、36被告被指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第35被告則被指管有兩個鐳射裝置。第3和第47被告在第二單案件中亦被控暴動。
案件牽涉52名被告,法官高勁修指若果52人一同審理會使審訊繁複,法庭的設施亦未能負荷,有實際上的困難。高官表示根據文獻,在審議當年越南船民的暴動案上,亦會分拆多案處理。高官向控方提出,需考慮事實問題、時間問題、證據問題,再分拆案件,大概每個案件20人,以減輕主控的壓力。期間有辯方大狀建議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審訊,但高官反駁即使在高等法院審訊,仍是由一班陪審團審議,未能減輕他們的壓力,籲控方可考慮各項建議,並在下次聆訊匯報決定。
是次區院聆訊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的法庭進行。庭內的旁聽席今日安排予52名被告及其家屬,記者的坐位亦被安排在庭外,上百名「旁聽師」僅能站在庭外的坐位後方位置,或在法院大樓的一樓位置等候。
案件編號:DCCC294/2020
記者:何嘉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