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警民衝突,新婚夫婦湯偉雄和杜依蘭、及17歲李姓少女被控暴動罪,今早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今傳召拘捕杜依蘭的特別戰術小隊成員作供,該名女警供稱在截停杜依蘭後,對她搜查及問話後11分鐘始作拘捕及警誡,辯方質疑相關做法違反程序,該名曾於警校獲頒「銀笛獎」的女警竟一度稱:「我唔記得咗學堂點教」。
女警搜身搜袋問「點解要逃走?」 始拘捕警誡
控方今傳召拘捕杜依蘭的特別戰術小隊(速龍小隊)成員、反恐特勤隊第2隊警員鄔舜妃作供。鄔供稱,當晚6時55分沿德輔道西往東推進時,目睹約60人進入奇靈里,當中大部分人戴頭盔、口罩、穿深色衫褲,裝束與示威者一樣。
鄔其後隨部分示威者進入西源里,並看見10米外的鐵絲網附近有3人。其中李姓少女已跨越鐵絲網,準備跳落地逃走;杜依蘭雙手雙腳均在鐵絲網,約跨出了一步;湯偉雄則背向警察扶住杜,幫她跨過去。鄔再走近時,看到湯轉身並面向警察舉高雙手、左右移動,鄔認為他正「爭取時間讓兩名女子逃走」。
鄔遂喊:「警察,咪郁!」並以手勢示意,要求兩名女子「落返嚟」作調查及搜身。鄔在杜的背包中搜得一枝用透明膠紙包住、銀黑色金屬製的行山杖、護脛、口罩、生理鹽水及對講機等,又要求她脫下戴住的頭盔、防毒面具及泳鏡,並問杜:「點解喺度?嚟呢度做乜?點解見到警察要爬鐵絲網逃走?」惟杜一律無回應。鄔再問她為何持行山杖,杜則答:「拎嚟行山」。鄔指,由於該答案未能釋除她的疑慮,故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杜,並對她作出警誡。杜警誡下保持沉默。
辯方質疑違反程序 女警否認:已盡快
代表夫婦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盤問鄔,為何懷疑杜依蘭干犯法例,卻無即時作出警誡,而是先對她作搜身、搜袋及調查。鄔理所當然答:「我覺得應該要叫咗佢落嚟先」,又稱自己已盡早作出警誡。潘熙多番追問此做法是否有違指引,惟鄔均否認。潘熙續指,鄔於警校名列前茅、曾獲「銀笛獎」,理應對相關程序熟悉,鄔竟一度搖頭笑稱:「我唔記得咗學堂點教」。潘熙續點出,從截停到警誡杜依蘭,共花了11分鐘,質疑並非鄔所述「已盡快作出警誡」,鄔承認以平時的標準來說並非盡快,但當日情況則算「非常合理」。
潘熙又指,鄔拘捕杜後,並無即時給她「羈留人士通知書」,屬違反程序,鄔即回應,曾帶紙張出勤,惟每次均會被汗沾濕,「帶完都用唔到」,故索性不帶。潘熙再問,為何不使用膠袋裝住,鄔則稱:「冇呢個指引」,又指若記事冊沾濕會選擇「風乾返佢」或再補錄多次,惟承認此並非學院訓練。
女警一度錯認片中自己 拒認速龍裝束相似致犯錯
另外,控方播放多段影片要求鄔認出被告及自己,惟早上休庭過後,控方代表資深大律師郭棟明突表示鄔剛才認錯自己,鄔承認並作出更正。在辯方盤問下,鄔多次否認乃因速龍小隊成員外形、衣著、裝束相似而認錯,並強調自己的身形、裝備及動作均與另一警員有所不同,只是未看到全段影片才會錯認,惟她也指自己僅可能認得一至兩名穿戴全副裝備的隊員。鄔又稱,每名速龍成員均有行動編號印在頭盔後,認為若燈光充足、有人拍攝等情況後,市民有機會分辨警員身分。
案件編號:DCCC872/2019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