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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暴力、威逼政府和帶政治目的示威 可定性為恐怖主義活動

李家超:暴力、威逼政府和帶政治目的示威  可定性為恐怖主義活動

(獨媒特約報導)今日(6月2日)立法會展開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民建聯張國鈞提出「加強防範及應對恐怖主義活動」的無約束力動議,以15票贊成、14票反對通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以示威者擲汽油彈為例,指若有證據指該行為屬嚴重暴力,並有威逼政府的意圖和政治目的,已構成恐怖主義時。他多番威脅將引《反恐條例》凍結抗爭人士資產、甚至作出檢控,又稱政府會加強公眾教育,提升市民反恐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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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相信擲汽油彈具威逼政府意圖 若有證據可定性為恐怖主義

李家超稱根據第575章《聯合國(反恐怖措施)條例》,若有意圖進行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損害財產、干擾電子系統、干擾或嚴重擾亂主要公私營服務、設施或系統等六項行為的其中一項,即足以構成恐怖主義活動。李指,定性恐怖主義的方式有三,包括:參考聯合國定性、由行政長官向法院申請 ,或由保安局局長引用《反恐條例》命令凍結相關人士或組織的資產。

多名建制派議員質疑當局對恐怖主義組織的定義有漏洞。工業界立法會議員、經民聯吳永嘉認為,除集體縱火、破壞港鐵外,「佔據機場都係恐怖主義活動」。李家超表示認同,並以示威者擲汽油彈為例,指定性該行為是否構成恐怖主義時,須合乎3個元素,即嚴重暴力、威逼政府和帶有政治目的的意圖。他指,須有足夠證據才能定性行為為「恐怖主義」,但又強調「我哋相信佢(擲汽油彈)係(有威逼政府的意圖)……但係我哋要有證據佢係……但係,從事呢個行為(擲汽油彈)嘅人呢,佢自己心知自己係嘅話,佢就已經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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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右二)工業界立法會議員、經民聯吳永嘉

李家超指反送中示威者使用的頭盔、豬嘴(防毒面具)、「啲遮由後面傳去前面」, 「資源多到裝備周圍擺」,相信「不同暴力事件中有資金支援」。李家超多次強調,本港恐怖主義苗頭出現,又將示威行動歸咎於資金流入,會上多次威脅引用《反恐條例》凍結抗爭人士資產,作出檢控甚至提升反恐級別,稱「保安局局長有權懷疑組織或人士涉及恐怖主義行為」。

李家超:市民須配合警方執法 將加強公眾教育提升反恐意識

警務處副處長(行動)蕭澤頤稱上年至今,全港共有14宗炸彈案、4宗涉及5支真槍的案件,警方已拘捕76人、對其中30人作出檢控,控罪包括無牌管有槍械彈藥、製造爆炸品等。李家超多次強調「炸彈唔識認人」,又指早前在荒廢校舍中搜獲爆炸品,重申「本土恐怖主義正在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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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中)警務處副處長(行動)蕭澤頤

李家超大讚警隊是「高效執法隊伍」,指日前破獲多宗炸彈和槍械案。他又稱,警方日後會加強防範,會在高風險地點進行高姿態巡邏、隨身物品搜索等,促市民配合:「反恐係全民負任」。他表示,各部門會亦多進行「公眾教育」,提升公眾反恐意識。

鄺俊宇連番追問「國安定警察大啲?」李家超避答反斥「問題無意義」

毛孟靜會上質問李家超「7.21事件是否屬於本土恐怖主義」?惟李問非所答,反斥毛「淡化、美化暴力」,「將暴力事件寫到咁羅曼蒂克」,甚至為事件「撐腰」。毛大力反駁李家超的指控,又多番追問李同一條問題,但不獲理會。

民主黨鄺俊宇引述《國安法》草案中提及國安機關可在港設機構,續向李家超提問「到時究竟國安大啲定警察大啲」?李家超未及回應已有在席人士搶答,細聲道「梗係國安大啲啦」。李家超未有正面回答,反批鄺俊宇的問題無意思,陳腔濫調稱各部門會按法規執法。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嘗試替李家超解圍稱「局長已經答咗你啦喎」,遭鄺俊宇駁斥「答咩啫?主席你有責任將我嘅問題引導返畀局長答」,李家超再斥鄺俊宇的問題「無邏輯基礎」。最後在鄺俊宇連番窮追猛打下,李家超方吐出「我哋會各司其職」,獲鄺俊宇「讚賞」:「答得幾好啊其實」。

邵家殝斥警員引爆大學數據收集盒 李家超反指擺裝置製造恐慌需告誡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殝提及,上月黃大仙祠中有警員誤把大學收集數據裝置當作爆炸品引爆,質疑李家超當局的跨部門反恐專責小組「有無教啲警員冷靜、合理、心平氣和去處理呢?」邵又呼籲警員「唔好一見到可疑物品就上綱上線,引爆所謂嘅危險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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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排右一)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殝

李家超解釋稱,應以謹慎態度處理爆炸品,批評大學擺放裝置前未有通知祠方,造成恐慌,認為「對於製造恐慌嘅人,我哋應該要告誡佢」。邵家殝質問「係咪講緊間大學製造恐慌?」李家超未正面回應,反問:「如果真係一個真嘅炸彈,係咪邵家殝議員負責呢?」

記者:陳世浩、司徒曉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