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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譚惠珠稱立法符合法理情 「唔採取行動,對唔住14億人」

【港版國安法】譚惠珠稱立法符合法理情  「唔採取行動,對唔住14億人」

(獨媒特約報導)人大日前通過在香港制定「港版國安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出席《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稱立法符合「法理情」,批評有人癱瘓立法會,街上發生縱火、汽油彈和私刑,中央不能袖手旁觀,認為立法屬合理,「唔採取行動,對唔住14億人。」

譚惠珠稱,今次立法是因為有一小撮人影響了全部港人,又稱美國其實都有11條國安法,指立法從來不屬地區體制的權力,必然在人大手上。在節目中,譚惠珠不斷引用法律條文,包括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等,稱今次立法是按國家憲法立法,23條的原意是在撰寫《基本法》時國內有反革命法,所以才決定讓香港自行立法。她更稱,23條立法的權力其實同在中央,並不是香港高度自治的範圍。

對於「港版國安法」有可能導致人大釋法,譚惠珠認為釋法「不是咩新嘢」。她呼籲港人毋須畏懼,稱立法原意是保障社會安寧和自由。

被問到「港版國安法」草案的詳細內容,例如應否參考內地現有的版本。譚惠珠表示,中央會先在網上收集意見,再由秘書處研究各國相關法例的特徵,指內地的國安法只屬原則性,「好多野可以參考嘅,唔一定係參考2003年。」

此外,中央將在港成立「港版國安法」執法機構,並由國安執法,被指嚴重損害一國兩制。譚惠珠表示,港英政府在回歸前同設有政治部,認為在港執行香港法律便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