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個個香港人都有(創傷後遺症),係多定少嘅啫。」
在整個訪問系列中,記者對這句說話的印象最深刻。嚴格來說,創傷後遺症指一個人在受到驚嚇後,有某些東西「固定」(fixate)在腦海,甚至影響身體超過一個月;若以此作標準,受訪者的說法大概不太準確,但她的意思大概是:在香港,我們無可避免、或多或少會因為這場抗爭,出現心理或精神創傷。
時至今日,抗爭氣氛轉淡,衝突次數減少。皮外傷結痂了,看不見的傷口又能隨時間徹底癒合嗎?在《國歌法》和「港版國安法」殺到之前,獨媒記者訪問了抗爭者、被捕者親友和心理學家,談他們如何在亂世中面對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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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阿然今年21歲,和許多年輕人一樣,他一直過著平凡而自由的大學生活:上莊、住宿舍、交女朋友,直至遇上反送中抗爭。
去年3月起,阿然已開始參與遊行和示威活動。他慢慢意識到,「和理非」的對抗手段根本無效,於是開始收集「gear」。
8月中,他和許多示威者在某次「快閃」其間,乘搭地鐵到了葵芳;沒想到剛到達出口,站內突然傳來警報聲。他心知不妙、立刻跑回車廂,然後地鐵站下層便傳來槍聲,催淚彈的氣味飄進車箱。當時他很錯愕:車箱內有老有嫩,普通市民比示威者還多。有人不斷按緊急按鈕,可是列車聞風不動。他很害怕,一度以為「721恐襲」會在眼前再上演一次。
最終列車開走了,但他回家後仍感到很害怕,整夜無眠。不過,他選擇繼續在街頭抗爭。9月29日,他和朋友參加「反極權大遊行」,警方和示威者在金鐘、灣仔一帶爆發衝突;正當阿然想從金鐘離開,警方已經「包抄」示威者,他走避不及,在太古廣場對出被捕。
警戒性蓋過恐懼
被捕時的細節,他記得很清楚:警方在金鐘道包抄時,他想跨過大馬路中央的欄杆逃走,卻被一名速龍警員從後方拉住背包,手臂亦隨即遭警棍毆打;他立刻脫下背包繼續逃跑,但最終還是被另一名速龍警員按倒在地,用手叉著他頸部。
「哎,仆街啦今次。」他沒想到會在這次遊行被捕,但立刻意識到,自己必須保持冷靜:「記住自己嘅法律權利,唔好講錯嘢。」他說自己不是不害怕:「但警戒性蓋過恐懼」。
當日被捕人數眾多,警署拘留室位置有限,結果他被扣留在警署停車場超過2天。停車場裡沒有閉路電視,衛生環境很差,阿然只能坐或躺在地上,用自己的鞋子當「枕頭」;但每當他想睡覺時,警員就會不斷用警棍敲打鐵馬把他吵醒。
阿然被捕時曾受傷流血,但因為屬皮外傷,他等待了2天才能到醫院檢查。在醫院,一名警員突然塞了一張紙給他,控罪書上寫著,他的罪名是暴動。
阿然說,這是他整個被捕過程中最難受的一刻。當時,他的家人和女朋友在旁,他一直忍著沒有哭,後來卻在監視自己的警員面前哭了:「被防暴見到唔緊要,但唔想比屋企人見到,怕佢哋擔心。」
情緒失控與圍爐取暖
阿然身邊的人常形容他是個理性、冷靜的人,被拘留期間,他確實擔心別人多於擔心自己。保釋出來後,他覺得自己和以前沒甚麼分別,直至一週後才開始發現自己有點不妥:他看直播不單會感到憤怒,還會心跳加速、出冷汗和全身顫抖;他的專注力變得很差,完全無心處理學業;他變得難以控制情緒,對家人發脾氣的次數多了。某次吵架中,他的母親說了一句「我唔想成為第二個周梓樂阿媽」,讓他感覺憤怒又不解,失落了好一陣子。
還有一次,他去看話劇演出時,劇中突然出現了港鐵的緊急廣播聲。他嚇得衝出場外,忍不住哭了。漸漸地,他意識到自己情緒出現了問題,於是主動向心理輔導員求助;他也避免獨自留在家中,常常與朋友見面聚會。事實上,阿然身邊有不少朋友也有類似的情緒問題,阿然會和他們傾訴對抗爭的想法,他形容是「圍爐取暖」。
有一段時間,阿然的情緒好了一點,但很快又跌入谷底。中大和理大的衝突發生時,他一邊看直播,一邊冒出冷汗,情緒也面臨崩潰。「個心好想出去,但理性知道,再被捕就真係要拘留,所以唯有睇直播,叫做有少少compensation(補償),但呢種compensation係造就咗第二種傷害。」
理大衝突結束後,抗爭者陣營士氣大減,阿然的情緒變得更差,常把自己關在房間裡胡思亂想。在輔導員轉介下,他開始與精神科醫生見面,接受藥物治療。至今,他仍會定期與醫生見面,但生理徵狀已近乎完全消失,情緒波動亦大大減少。
如果我變返做勇武
他覺得「向前看」的心態很重要:「當你睇住越來越多人被捕,被捕唔再係一件新鮮事,就會叫自己唔好咁執著,要努力向前看,否則唔會諗到下一步點做。」他同意,一年後的抗爭氣氛冷淡了,但覺得只能孤注一擲,繼續想辦法延續抗爭,直至徹底「攬炒」:「刀拮唔中肉唔識痛,要用震撼教育叫醒大家。」
被捕後,阿然已重返和理非的身份,幾乎沒再參與街頭抗爭。但他坦言,不排除日後會在仍背著控罪的情況下重返街頭抗爭。「如果我變返做勇武,咁情況一定好worse(糟糕),有啲嘢令我睇唔過眼。」
「個制度咁崩壞,我哋出返嚟係遲早嘅事……但首先要多人,咁我就會出。」
暴動罪的門檻
阿然讀的學科算是「有前途」的科目。本來,如果他沒有經歷反送中、沒有被捕,他大概能順利畢業,找到一份穩定且薪水不錯的工作。在訪問中,他曾直言覺得「暴動罪」的門檻高,相信自己難以「告得入」;但訪問結束後兩星期,有首名反送中抗爭者承認暴動罪,最終判監4年。
判刑那天,阿然說沒有感到特別失落,只是無力感很重:律政司一句「逗留暴動現場,有助提升聲勢」,讓他感覺入獄越來越接近自己。他當然知道,認罪的話便能扣減刑期,但他寧可選擇不認罪:「我嘅目的從來唔係擾亂社會安寧。」
「如果告得入,我會話自己係政治犯。呃……犧牲係過大嘅,但有佢嘅價值。我希望我嘅犧牲,可以令其他人覺醒。」
記者:陳世浩、梁皓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