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修訂《逃犯條例》一役受重挫後,突然強推港版國安法,除了說明特區政府及在立法會佔大多數的保皇黨庸碌無能,未能在17年內為23條立法製造時機,亦顯示過去一年香港民眾成功連結國際社會,對中共政權造成極大威脅,逼得暴政越見強硬陰毒。港版國安法放上人大會議議程後,韓正、夏寶龍、董建華等人都說立法只針對極少數犯嚴重罪行的人,又是「如果你冇犯法,使乜驚呀?」的套路,但這些似曾相識的論調,是糖衣毒藥,還是定心丸,相信香港民眾早已心中有數!
一眾保皇鷹犬不斷宣稱因有外國干預和黑暴才需要《國安法》平亂,不但忘記中共和特區政府才是製造反送中運動衝突的始作俑者,亦無視去年區議會選舉中,保皇黨世紀大敗,160萬香港民眾清晰表達反對暴政的意願。由2003年以來,23條般的國家安全法律從未得到大部份港人支持,所為何故?就是不相信中共會遵守法律,公正執法。
興文字獄罔顧人民安全
到目前為止,包括林鄭月娥在內,沒有人能說清楚港版國安法必須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標準,尊重表達自由的權利。即使在2003年,特區政府尚且聲稱23條立法大致符合「約翰內斯堡原則」,如今,當局未有清晰說明立法準則,諸如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由誰領導?由誰執法?是否由本地司法機關在港審訊?審訊是否依據《人權法》?何謂顛覆、干預?諸多問題懸而未決,港人豈會忘記揭露汶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的黃琦和譚作人,撰寫《零八憲章》提倡和平改革的劉曉波、維護弱勢權益的王全璋律師、牧養教會的王怡牧師均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五至十一年不等。眼見表達自由越收越緊,未來完全得不到保障,香港民眾還有甚麼理由不反對港版國安法?如果既有的公民權利因國家安全的理由而被無故踐踏,本來在香港仍可以在六四集會高喊的「結束一黨專政」,甚至部份人提出「港獨」主張的言論一下子要負上刑責、要坐監,以言入罪,興文字獄,試問人民的安全又在哪裏?
今日,港版國安法的決定即將在全國人大會議上表決,相信中共亦鐵心立法,一意孤行,與世界為敵。我明白,不少朋友因17年前反對23條惡法勝利,轉眼化為烏有,失落感傷,但我必須鼓勵大家,放眼世界,回望當年台灣、韓國、印度、南非、波蘭等地對抗極權的公民抗爭,都是血淋淋的歷史,軍隊入城,死傷無數,組織瓦解,領袖入獄流亡,但各地人民經歷數十年的頑強反抗,結果民主獲勝,暴政敗亡,反觀香港,尚未受到如此沉重的挑戰,我們又何必懷憂喪志?
公民抗命先驅甘地曾說:「首先他們無視你,然後嘲笑你,接着批鬥你,再來你就勝利了。」恐怕中共強推《逃犯條例》修訂之前,也沒想過香港民眾的反抗能成功喚起世界關注,如今當中共加強批鬥,不外乎急於應付黨國內的民族主義情緒壓力,同時轉移經濟凋敝視線,實際色厲內荏,外強中乾;而相較17年前,我們多了四倍的同行者,也有國際社會支持,縱使中共今日可以得意洋洋用專制議會訂立惡法,但只要我們團結組織,持續反抗,堅持與各地人民聯繫,讓世界和大陸人民都見到我們捍衞民主人權的決心,加入民主抗暴陣營,暴政終必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