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道:我們是為了信仰
王明道在1955年寫的〈我們是為了信仰〉,是中國基督教史一篇具代表性的文獻,是中國基督徒反對三自運動的信仰告白。
這篇文章全長2萬多字,是王明道在1955年6月3日開始撰寫,6月9日完稿,刊於6月號《靈食季刊》上(王於8月8日凌晨被捕後,這一期《靈食季刊》成為最後一期)。同時,王又以單行本方式獨立出版。
要全面理解〈我們是為了信仰〉,必須置於文本的時空處境,而不是抽離於歷史脈絡。自1949年中共建國以降,王明道一直拒絕參加黨國以「反帝愛國」為名推動的基督教三自運動。雖然黨國多次期望爭取王參加三自,但仍不得要領。王明道拒絕參加三自的理由,就是「為了信仰」。在他眼中,三自運動的發起人,如吳耀宗等青年會派,正是徹底徹尾的「不信派」。
對黨國而言,王以「信仰」為名反對三自,無疑是對基督教的「團結」構成嚴重威脅。當時宗教事務處處長何成湘批評王:
基督教某些人以教派不同、信仰不同為藉口來拒絕參加基督教的反帝愛國運動,他們說這個運動是某某派或某某人領導的,他們與這些人教派不同,信仰不同,不能參加,這是不對的。反帝愛國是每個中國人的神聖職責,基督徒當然也不能例外,所以任何教派和任何教徒只要他是中國人都應當反帝愛國,都應當參加這個運動。。。。。。這裡並不涉及宗派問題和信仰問題。
面對愈來愈大的政治壓力,王明道先後撰寫〈信仰不同呢?沒有信仰呢?〉、〈真理呢?毒素呢?〉等文回應。1955年5月,他得悉天津開始逮捕反三自的牧者,再次閱讀吳耀宗的《黑暗與光明》後,決定「從信仰不同」的角度公開反擊。
從反三自到反革命
文中王明道首次點名反擊三自,詳細羅列吳耀宗、崔憲詳、丁光訓的觀點,論證其為深受現代主義影響的不信派。同時,他又批評參加三自的屬靈派汪維藩,反駁他認為現代派與基要派間只是「大同小異」的說法。最後,他重申,「不和這般『不信派』有任何聯合,或參加他們的任何組織」,因為這是《聖經》的真理。「我們不惜付任何代價,作任何犧牲,歪曲和誣陷是嚇不倒我們的。」
毋庸置疑,王明道選擇站在三自運動的對立面,完全是基於「宗教」(而非「政治」)的考量。在基督教的傳統中,王屬於典型的「基要派」(Fundamentalist),強烈反對「現代主義」(Modernism)或「自由主義」(Liberalism)偏離基本信仰的立場。同時,基要派(在中國一般稱「屬靈派」)在社會及政治問題上,大多持「分離」原則,否定基督教具有任何社會改革的使命或任務。
關於基要派(或屬靈派)與現代派間的神學爭論,本屬基督教傳統的內部問題,王明道以「宗教信仰」為理由,拒絕參與由吳耀宗(「現代派」)領導的三自革新,可說符合其一貫立場。他寧願忠於其「信仰」,而不願與他心目中的「不信派」合作,這也跟其長期的「戰鬥」(militant)性格吻合。「為了信仰」,王明道反對三自運動,但由於三自運動的本質並不純粹是基督教界內部自發的運動,而是黨國在1950年代推展的反帝愛國鬥爭,終使王在反三自的同時,逐步地把自己置於黨國的對立面。基要派與現代派在神學觀點上的差異,因涉及政治權力的介入,最終演變成基要派與黨國的矛盾。當王後來視三自運動為中共消滅基督教的工具時,更進一步尖銳化及激化這種矛盾。
嚴格而言,王之反三自,只是一種拒絕與官方指定意識形態及立場「合模」的宗教取向,實際上不構成推翻中共政權的動機與行動(反革命)。王最大的問題是「不團結」─一方面破壞了黨國期望在基督教界凝造的愛國大團結,另方面也妨礙了黨國與屬靈派的團結。在多元社會裡,不團結可被理解為不同的觀點與行動取向,但在愈趨一元化的全能主義政治(Totalism)格局裡,任何與黨國路線不合模或不順從者,只能在「革命」與「反革命」、「人民」與「反人民」的二元思維中作生與死的抉擇。王明道的宗教取向及戰爭性格,成為特立獨行的異議者,挑戰及動搖了黨國的宗教管控體制及一元化格局。最後他只能在肅反形勢中,揹上基督教「反革命分子」的罪名。
政教分離?愛國愛教?
由於王明道的基要派取向,社會及政治議題從來不是他的首要關懷,其教導也極少涉及政教關係的課題。但他與三自運動的鬥爭,逐漸確立了「政教分離」(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的觀點:(一)教會是宗教組織,不應成為政權的附庸或工具; (二)基督徒(包括教牧傳道)作為個人可以履行公民責任(包括愛國學習及活動),但卻不能以教會的名義參與政治及介入政治議題;(三)基督徒在不違反信仰的原則下,可以遵守法律及順服政權,但設若有關法令違背了信仰,即可以信仰為依據而抗命。
可見,為了信仰不僅是指向王不能接受的「不信派」,也同時具有為信仰而不順從及抗命的想像與實踐。針對黨國提出的「愛國愛教」,王明道強調「愛教」的絕對性,拒絕把「愛國」凌駕於「愛教」之上。隨著黨國路線愈趨「左」傾,王對「愛教」的堅持,威脅了三自運動的發展,結果令王遭受嚴厲的政治清算。
中國基督教的承傳
〈我們是為了信仰〉不僅是王明道晚期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其代表的精神及影響力一直延續至今。到今天,〈我們是為了信仰!〉仍是中國家庭教會拒絕參加三自,反對三自干預信仰,甚至是反對黨國干預信仰自由的吶喊與標記。
2011年北京守望教會戶外崇拜事件中,孫毅長老撰寫了〈我們是為了信仰〉。全國不同的家庭教會團隊為了支持守望,又以〈我們是為了信仰〉為題,就當前的政教衝突發表致全國人大的公民請願書。
1998年丁光訓主教推動神學思想建設運動時,金陵協和神學院內也出現神學生的抗爭,最後演變成1999年的退學事件。當時學生的退學公開信中,便將神學思想建設定性為一場改變信仰、打壓基要派的運動,是延續五十年代對王明道及倪柝聲等基要派的打擊。當時金陵協和神學院也作出反駁,指退學聲明「全面否定三自愛國運動,竭力詆毀政教關系,為反革命分子王明道、倪柝聲揚幡招魂」。
2015年,浙江省以「三改一拆」宗教違法建築處置為名,強拆了省內千多所教堂的十字架,一群牧者在7月發表了〈我們還是為了信仰──致中國各地教會關於浙江省強拆教堂、十架事件的公開代禱信〉,指「今年也正好是老一輩傳道發表〈我們是為了信仰〉一文60周年,當年那一代的基督信仰追隨者為了持守真理,毫無妥協地表明信仰、立場;他們在面臨政治高壓和逼迫時所表現出的不卑不亢、甘願受苦的從容態度和精神,成為中國教會美好的見證和榜樣。」
今天,當我們重讀65年前這篇文章時,要避免抽空地提出「我們是為了信仰」,而需要扣緊文章的脈絡。王高舉「信仰」,不僅是反對神學立場對立的現代派,更重要的,是反對任何人以愛國或團結為名,干涉宗教信仰的主體與獨立。「愛教」的絕對性,必然高於任何意識形態與政權,而非以「為了信仰」為名,去順應當權者,或合理化政治對宗教的改造與打壓。〈我們是為了信仰〉展現出「為了信仰」的緣固而甘付任何代價的抗爭精神,在在感召了後世許多廁身中國政教張力中的信徒,為中國基督史的「不順從」精神樹立重要典範。
六十五年後的反思
為了信仰,在固守自身立場的同時,該如何與不同傳統對話?這誠然是多元社會中我們要學習的精神。王明道的戰鬥式基要派立場,無疑呈現了封閉的取向。他很早就確立了對「不信派」的「漢賊不兩立」態度,他的一生也嚴格奉行自己的原則。我們在敬重王氏不懼壓力堅守信念的同時,也不應忽視這種二元兩極化的心態所付的代價。基要主義者為了反對自由主義神學及社會福音而出現的戰鬥取向,結果形成了極端的分離意識(separatism),並強化了其對基督教的社會責任及文化使命的否定。歷史卻吊脆地讓這位戰鬥式的基要主要者,在獨特的歷史時空下,為捍衛宗教信仰及教會的自主,拒絕當權者的介入與干預,留下了美好的見證。
六十五年來,華人教會在神學傳統上,已累積比當年有更豐富的資源。今天,當基督徒再次高舉「我們是為了信仰」時,須檢視「為了信仰」背後,特別在此時此地的處境中,我們要關注及實踐的是甚麼?今天,是否具有足夠的空間及胸懷來揚棄極端戰鬥式及分離(排他)式的信仰表達,為華人教會建構神學傳統、社會責任及文化使命,提供更多的反省與思考。
〔有關王明道反革命案,詳參拙著:〈革命時代的反革命:基督教「王明道反革命集團」案始終考〉,《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期67(2010年3月)。另王明道遺稿,邢福增編著:《王明道的最後自白》(香港:基道,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