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昨晚突然宣佈,將以堵塞香港國安漏洞之名,在人大會議中提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越過香港立法會的立法程序,強行訂立「港版國安法」。此舉將徹底剝奪《基本法》賦予港人的基本權利及自由,摧毀一國兩制,把香港推向攬炒的邊緣。公民黨對此出最嚴厲的抗議及譴責,並發出以下五點聲明:
1. 宣告一國兩制死亡
根據昨晚及今早人大會議的公佈,草案稍後將於人大會議中通過,並透過人大常委會將相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區政府公佈實施。此舉完全蔑視了《基本法》中讓香港自行就廿三條立法的初衷,以及其中所規定的憲制秩序,同時罔顧香港社會認為未適合就廿三條立法的主流民意。今次中央政府強行扭曲對《基本法》第十八條的理解,將「港版國安法」僭建於《基本法》附件三中,實屬侮辱所有香港人,一國兩制正式宣告完結。
2. 為打壓抗爭羅織四宗罪
草案中提及四宗罪,包括:(1)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2)顛覆國家政權;(3)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4)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四項罪名中,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均與2003年時廿三條立法的內容相似;而防止外部勢力干預,則似是當年廿三條立法七宗罪中「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的加強版。當年民間大力抨擊這些條例定義太過籠統,市民容易誤墮法網,而且後果不合比例地嚴重。例如香港市民多年來悼念六四的活動,當中的口號就可能被指「顛覆政權」。而最近一年香港市民以網上聯署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官員的活動,更可能觸犯「外部勢力干預」的罪名。制訂「港版國安法」,目的只為方便中央及特區政府羅織罪名,加強打壓自去年「反送中」以來日益壯大的民間抗爭運動,把異見聲音消滅於萌芽狀態,完全違背普世核心價值。
3. 為恐怖統治鋪路
草案中提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尤其令人憂慮。在過去大半年,作為香港主要的執法力量的特區警察,已經變得殘暴不仁、無法無天、肆意凌虐市民、違反服務承諾。公民黨擔心,在「港版國安法」及港版國安機構加持下,特務治港會成為常態,香港將淪為獨裁及恐怖統治的城市。
4. 中央攬炒香港
訂立「港版國安法」勢必在政治、社會及經濟層面對香港造成全面衝擊,更會招致國際社會的制裁,直接攬炒香港。公民黨要求,中央政府立即撤回草案。由於香港是自由世界與極權管治接壤的前端,公民黨呼籲國際社會密切關注香港的狀況。
5. 港人越打壓、越頑強
公民黨預視,香港未來的日子將會更為艱難,但我們不會輕言屈服,繼續做應做的事,越打壓,越頑強。「港版國安法」不單是政權打壓異見的工具,更是對人性和良知的考驗。公民黨呼籲所有香港人,窮盡全力,沉著應戰,反對惡法,並好好保護我們身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