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特約報導)人大常委會開會,將審議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通過國家安全法加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民間記者會下午開記者會,法夢成員黃啟暘炮轟,今次做法已違反《基本法》第18條第3段。
《基本法》第18條第3段中列明,「⋯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黃啟暘指出,港版國安法草案中的第6段,即「立法禁止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一項,顯然和上述條文有抵觸。
黃啟暘補充稱,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在1990年曾解說第18條第3段的立法原意,強調將全國性法律加入附件並非常態,只有少數法律可動用這程序。黃進一步指,今次港版國安法草案的內容早已在《基本法》第23條中涵蓋,故已屬香港自治範圍之內。
黃啟暘又提到,第23的條文中已列明「應自行立法」,時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張舉能在2006年曾解說,「自行」即香港為唯一處理的團體,並非由中央代行,而第23條應由特區政府自行立法,並應是港府一貫的理解方式;立法會更屬唯一能進行立法的機關,並非人大能取代。他又強調,《基本法》只是從未經港人諮詢和同意的法律文件,當中亦有不少空間予中共作扭曲和解釋,因此「《基本法》唔係某種神聖嘅聖經。」
此外,黃啟暘稱,《基本法》第18條本應屬區隔港中法律制度的防火牆,而第2段中已列明「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今次卻成為中共干預香港的秘密渠道。
民間記者會發言人批評,中共今次將高度自治一手撕破,形勢較2003年《基本法》第23條立法更嚴峻,包括內容不經港人審議,並憂慮將會有更多惡法藉此滲入香港。她斥北京破壞一國兩制,已導致股票大跌和外商撤資,個認為港人過去一年展現的反抗力量,已成功撼動中共。
發言人斥中共帶頭攬炒
發言人斥道,中共推動國安法是帶頭攬炒,但港人已無畏玉石俱焚。她希望國際社會能關心香港的情況,炮轟中共不尊重人權和香港的特區地位,促美國重新審視香港獨立關税區的地位。她表示,在國安法下,沒有任何人能獨善其身,呼籲港人不要放棄和堅持信念;繼續在不同戰線努力,「直到最後一刻都要企出嚟,煲底見的承諾會信守到底。」
記者問到,港獨在立法後將成為忌諱,發言人重申,討論港獨屬言論自由,批評中共的紅線不斷自行改變,從而對異見聲音扣帽子,希望港人能拋棄幻想,繼續抗爭。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正在北京列席人大會議開幕式,她發聲明,稱特區政府支持有關決定,在人大通過草案後;特區將全力配合人大常委會盡快完成立法,以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記者:麥馬高、何嘉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