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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爆海洋公園是港人的可怕回憶

迫爆海洋公園是港人的可怕回憶

上一代的集體回憶,關年輕人甚麼事?千禧年前後出生,開始懂事,去主題公園玩,最有印象的共同回憶,除了每年十月的哈囉威,便可能是到處人頭湧湧,被說普通話的旅客迫爆之場面。

成長於一個連Twins都不曉得的年代,無四大天王橫跨各階層的大眾偶像,一家人不會圍在一起看電視,而是各自玩手機,娛樂碎片化,藝人KOL化,如此百花齊放的社會環境,有人跟九十後及零零後說,為了挽救妳/你們父母那一代的美好回憶,將一百幾十億(隨時更多)公帑拿去填氹,到底有幾多人會說OK?

海洋公園副主席劉鳴煒三番四次以集體回憶為由,要求政府泵水救這個老古董,但一班近幾年蝕大錢仍照加人工的高層就完全置身事外,毋須負責,毋須受罰,隨時得到政府救濟後繼續做,繼續高薪厚祿。就算這班獲前特首、現任Facebook 評論員689青睞的管理廢柴最終辭職,但千萬人工已袋袋平安,對珍惜海洋公園的港人和盡心盡力的員工來說,過去幾年的混賬,根本是賞惡罰善的敲詐、欺凌、被情感勒索的天仙局。

其實集體回憶大致分為美好和可怕兩種。自海洋公園以迪士尼為競爭對手開始,搞到日日擠堤的場面,是有利可圖,但社會代價亦不可謂不大。海洋公園迫到爆,搞到污煙瘴氣,根本是香港縮影。對港人來說,就算是在公園留下大量腳毛的六、七十後,都只會感到陌生和厭惡,威威司令更加是天外來客,毫無感情可言。劉公子雖說自己態度open,各種救亡方案都可以考慮,但空洞而乏實質內容背後隱藏甚麼,又會使人產生新的憂慮。海洋公園會否像公私營土地分享計劃那樣,製造機會給大地產商換地牟取暴利呢?

劉鳴煒接受傳媒訪問時,便提到有大財團欲投資加入公園營運,但受《海洋公園公司條例》限制而不可能。有興趣的財團卻非網上熱議的Pokemon Go 所屬公司任天堂,不是有條件把AR或VR發揮到淋漓盡致的高科技企業(如果是有這麼超前構思,老早已打開口牌吧),那到底是甚麼背景的金主會對這爛攤子感興趣呢?

順帶一提,港台《鏗鏘集》曾經探討領展拆售資產的來龍去脈,了解市民如何蒙受其害。原來在689年代,金融發展局於2013年發表一份研究報告,力主將香港發展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集資中心。果名係咪好勁?有份參與研究的金發局政策研究小組,成員卻包括領展CEO王國龍。到了2014年8月,用來規管領展的證監會守則果然放寬限制,領展由物業租務管理變為地產發展商,可以在有限情況下投資土地,投資限額亦同時放寬。至於所謂集資中心到頭來令哪些人獲益,你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