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本地新冠病毒疫情漸趨緩和,大眾渴望生活能重回正軌,港府早前亦公佈本月27日起分階段復課。
然而,對不少弱勢學生而言,即使在疫症爆發前,校園生活也有説不出的痛苦和艱辛。不論是有特殊學習需要(SEN)的兒童,抑或是性小眾青少年,一些在同輩眼中「與眾不同」的學生不時承受著校園欺凌的困擾。
淡化問題 猶如默許霸凌
或許有人認為,被同學取笑和作弄是成長必經階段,無需小事化大;甚至有人反指「男兒有淚不輕彈」、「做人不要太玻璃心」,漠視受害人所受的創傷。
當我們越是強調這些行為無傷大雅,受害者就越不敢求助,旁觀者亦會視若無睹,任由加害者繼續肆虐,形成惡性循環,對弱勢學生的自我形象和心理健康造成深遠影響。
校園欺凌如屬「殘疾騷擾」 即違《殘疾歧視條例》
在某些情況下,校園欺凌或構成違法行為。平機會上月便根據《殘疾歧視條例》代表一名未成年人士,在區域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由於他患有妥瑞症,身體有時會不由自主地抽搐,例如搖動手腕、聳肩、搖頭和反白眼等。他指稱,在就讀小六時,四名同班同學曾基於他的殘疾作出騷擾行為,包括經常模仿其抽搐動作,以及當眾嘲笑他。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如某人因另一人的殘疾向他/她作出不受歡迎的行為,而一個合理的人在顧及所有情況後,亦預期該人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驚嚇,有關行為便構成「殘疾騷擾」,例如以某人的殘疾作為笑柄等。任何教育機構的學生如對同學作出殘疾騷擾,即屬違法。
性小眾學生若遭性騷擾 可循《性別歧視條例》申訴
校園欺凌問題的根源,在於現時的教育制度未能有效地鼓勵年輕一代接受差異和尊重多元。這問題尤見於性小眾學生面對的困境:根據平機會於2016年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男同志不時被喚作「死XX」和「XX鬼」等侮辱性稱呼,而一名受訪的男同志學生就憶述指,他的功課曾被偷走、桌子被塗汚;有同學將他的名字寫在黑板上,說他是怪物,更有人把他推進廁格,使他跌倒在座廁。一名女同志學生則指,曾被老師當眾形容為「不男不女」,事後同學也跟著取笑她。
雖然香港現行的四條反歧視條例──《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並未禁止基於性傾向的歧視、騷擾和中傷行為,但《性別歧視條例》中有關性騷擾的條文,保障了性小眾學生被同學或老師性騷擾時,不會「有冤無路訴」。根據條例,如任何人對另一人作出與性相關、不受歡迎的行為,而一名合理的第三者在顧及所有情況後,亦預期該人會感到被冒犯、侮辱或威嚇,有關行為即屬性騷擾。相關條文適用於教育範疇,因此一些針對性小眾學生,並提及身體部位的冒犯性言論,可構成違法的性騷擾行為。
多元價值被忽視 治本離不開教育
平機會曾於2019年發表《打破沉默:本港大學生性騷擾調查研究》,該研究收集了超過14,000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填寫的問卷,發現性小眾及殘疾學生較容易受到性騷擾,而騷擾者的觀念──對小眾缺乏同理心、對性別存有扭曲的想法等,往往在中小學時期經已萌芽。
由此可見,政府和辦學團體應投放更多資源,幫助學生從小建立對多元、共融等價值的認同。隨著科技急速發展,我們更須重新審視現時的中小學德育或價值教育課程,作出適當改革,以應對各種新興現象,例如網民針對小眾群體的失實或仇恨言論,以及Instagram上鋪天蓋地、深化性別定型的照片等。
為了讓學校有更充足的配套和更大的誘因,向學生宣揚同理心和關愛等價值,平機會近年推出了《高仔與朋友們》繪本系列,並向教育局反映業界就性教育改革提出的建議,包括考慮為性教育專設課程、更新指引、提供系統化的教材、設定建議課時,以及加強培訓教師、社工以至家長等。
誠然,消除校園欺凌的目標,必須透過政府當局、辦學團體、學校管理層、教師、社工、家長,以至媒體和社交平台等持份者積極合作才能達成。
本月有兩個國際性日子對弱勢社群別具意義,分別是5月17日的「國際不再恐同日」,以及由5月15日至6月15日舉行的「關注妥瑞症月」。復課在即,我們在預防病毒入侵校園之餘,更應把握時機,思考如何防範欺凌文化在校園滋長,讓弱勢學生重獲免於恐懼、免受騷擾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