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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老奉」合併案一定得 致聆訊延遲2小時 被告瀕缺席考試邊緣

控方「老奉」合併案一定得  致聆訊延遲2小時  被告瀕缺席考試邊緣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29日多國同步進行「全球反極權遊行」,在本港演變成港島多區的衝突。至今共96人被控暴動,1人被控襲警,分成3案起訴。其中兩宗分別涉44及2人的案件,今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打算合併兩案,遭到辯方反對,質疑其中2人因同日事件遭兩度起訴。最終兩案分開轉介至區域法院,6月4日再訊,屆時交由區院法官決定應否合併。

控方今針對其中6名被告加控襲警和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由於被告和律師人數眾多,下次聆訊依然會選址在容納較多人的西九龍法院進行。

兩人案件的被告均另涉9.29金鐘道暴動案,他們反對與涉夏愨道的44人案合併。其中21歲學生文家健的代表律師指,文就同日事件已被控一項暴動罪,該案和本案暴動罪所涉地點分別為金鐘道和夏愨道,時間和街道位置均非常接近。控方則反駁指,兩項控罪時間相隔一小時,堅稱須看待為兩個獨立事件。30歲髮型師范瑜的律師則指,兩案證據重疊,若果法官最終就兩街道發生的事件,在事實裁斷上有出入,便會出現尷尬。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隨即打斷:「咪有你著數?唔會有embarrassment㗎。」

辯方建議,將44人和2人案件先分開轉介至區域法院,再由區院法官決定是否合併會較合適。控方似乎「老奉」今日合併申請必會獲批,早已準備好兩案合併後的文件,未想過辯方有如此建議,頓時顯得手足無措,表示需要兩小時分開兩案的文件,一度提出押後至明日再處理,惹來44名被告的律師嘩然與失笑。羅官認為,受疫情影響,不少案件聆訊時間遭打斷,希望今日內處理好轉介事宜,故押後兩小時再開庭。

押後期間,就讀飛機工程的第31被告譚宇權表示今日晚上有期未考試,申請開考前一小時離開法院並容許他缺席聆訊。惟羅官聽罷即道:「唔可以。」指法例規定轉介至區院的被告人,需親自由法庭告知自己的權利,例如可聘請律師、申請法援和保留不在場證明等,故不可缺席聆訊。最終聆訊於晚上6時20分結束,距離被告開考時間前僅55分鐘。

首案44被告依次為:39歲電腦技術員馮嘉文、21歲張偉青、18歲學生張凱欣、23歲電腦技術員張銘彥、25歲何家洛、20歲學生謝曉峰、15歲學生、18歲學生林卓軒、33歲莫震宇、20歲學生楊樂謙、41歲廣告從業員歐陽志堅、27歲測量師古家華、15歲學生、26歲文員馮浩軒、14歲學生、14歲學生、24歲程式工程師李德軒、35歲黃韻思、20歲學生黎浩彬、25歲江璧怡、24歲曾憲嘉、20歲學生黃昱翔、20歲學生張馨文、15歲學生、19歲學生何滿恒、18歲學生鄭曉容、16歲梁姓學生、25歲酒店職員洪聰滿、19歲學生陳航生、21歲謝梓健、21歲學生譚宇權、21歲學生李穎欣、28歲地盤工劉文輝、29歲技術員劉燕嫦、20歲學生陳澍峰、23歲商人邱偉濤、21歲學生林昊生、22歲電腦技術員李其浚、22歲學生林耀俊、27歲醫生謝達志、27歲商人陳海蓬、22歲產品檢測員游茜茹、21歲學生蘇家玉、22歲學生何普光,同被控於去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

控罪另指第22、28、34、42及44被告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分別為「A」、「B」、「C」、「E」、「F」。第29被告被指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次案兩名被告:21歲學生文家健和30歲髮型師范瑜,同被控於去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連同上案44人參與暴動。兩人就9.29的事件各自面對兩項暴動罪

除首案第15被告續還柙外,其餘被告均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WKCC3791/2019、WKCC1057/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