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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 上環衝突 高級督察僅靠影片「估」遭質疑 今離開時棄阻拍攝

7.28 上環衝突  高級督察僅靠影片「估」遭質疑  今離開時棄阻拍攝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警民衝突,新婚夫婦湯偉雄和杜依蘭、及17歲李姓少女被控暴動罪,今早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今於庭上播放多段警方拍攝的現場片段,高級督察觀看影片並指出示威者的裝束與行為,又供稱看見警方施放催淚彈後,示威者投擲磚塊。從片段可見,負責拍攝的警員經常放大示威者、圍觀市民及在場記者的容貌。

示威者大聲公反駁警方:《基本法》保障示威自由

當日有份負責德輔道西佈防的小隊指揮、現任高級督察吳智偉繼續作供。控方播放警方拍攝片段,可見示威者下午5時20分起在警防線前集結。警方舉起黃旗,而包括吳在內的警員多番作出警告,指示威者正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要求他們立即離開;又指他們攜有鐵通等攻擊性武器,如衝擊警方防線將以武力驅散。

同一時間,示威者方有男聲以揚聲器反駁,《基本法》保障市民有遊行示威的自由,著警方「讀熟啲基本法先嚟講嘢」,又稱「冇人衝擊你哋防線」、「你哋份糧係我哋出畀你哋」。

約20分鐘後,有人拿起黃色膠馬走近警方防線,並佈起傘陣。警方開始警告附近記者保持適當距離,及以中英雙語呼籲在場市民離開。

高級督察稱「頗肯定」示威者擲磚

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要求吳標出片段中示威者的裝束,包括戴上防毒面具、頭盔、護肘、以保鮮紙包著前臂及手持行山杖等,亦要求他指認示威者的行為。

郭棟明一度要求吳留意,涉案的奇靈里旁,忠正街的街口「有冇人搬嘢出嚟」,遭辯方質疑問題有引導性。吳指,看見該處有人搬出塑膠的建築障礙物。在郭的要求下,吳亦確認看見路邊的正方型路牌移動,疑是遭人搖晃,及有人在後方運送3米長的鐵枝至人群中。

至晚上7時,德輔道西的警員開始展示黑旗並推進,惟未抵達示威者路障前,吳供稱從片段看見「遮陣中間有白色嘢飛出來」;施放催淚彈後,亦有示威者投擲雨傘及燃點中的催淚彈,又「頗肯定」看見投擲磚頭。速龍小隊其後轉右進入奇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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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質疑證人「靠估」

控方欲播放多段影片時,辯方一度質疑,片段的時間有重疊,不用全部連續播出,亦不需問吳昨日作供時並無提到的事情。控方回應,可從不同片段看到不同角度的示威者行為,有必要全部播放;且在公開聆訊,應予公眾人士知道全部證供。法官郭啟安同意控方所述,並指片段亦是呈堂證供之一,控方可藉證人帶出片段內容。

辯方亦曾質疑,吳僅透過觀看片段「估」示威者投擲的物品,並無價值。控方則指,吳早在證供透露目睹所述物品,如今只是借助影片印證。郭官同意吳在片段中所見與其證供所述看到的物品未必有關,但認為辯方可於盤問時再提出質疑。就吳指認片段中看到磚塊,法官遂問他「睇到有幾清楚」。吳提高聲線答,「頗肯定」空中物體為磚頭,「非常肯定」另一地上物體同為磚頭。

吳智偉在多人護送下循地下停車場離開,司法機構昨日確認,地下停車場非法院管轄範圍,今日未有自稱「警員」人士阻撓記者拍攝。

案件將於周六早上續審,高級督察吳智偉將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DCCC872/2019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