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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階段的議會行動

下一階段的議會行動

前日內委會的議會抗爭,在網上引起了不少針對民主派議員的批評,認為議員面對親共派的議會暴力,抗爭力度與反送中後的民眾期望相距甚遠。面對批評,身為代議士當然要虛心聆聽。同時為了促進討論,我想以這篇文章,介紹一下過去三年多議會抗爭的各種嘗試。我們做過什麼,中共如何反擊,我們還可以做什麼?

香港民主派議會抗爭是指以混合手段拖延或中斷某項不得民心的議程,或透過拖延或中斷議程以爭取其他政治/經濟目標。

手段主要分文鬥和行動兩種。

一)

本屆立法會的文鬥繼承了上屆的「殘局」。當年社民連/人民力量在財政預算案和財務委員會的拉布戰曾對親共派造成極大壓力,其時單單表決預算案修正案已要用上幾天。後來大會主席曾鈺成和財委會主席吳亮星「監粗」剪布和中止討論,長毛和黃毓民先後提出司法覆核,但法庭的判決反而確立了各級主席中止討論的權力。這兩個法庭案例令反對派在2016年起再難藉拉布癱瘓個別法案和財務建議。

唯一的例外是當民主派坐上主席台。

2016年立法會主席是第一個黃金機會。當時梁君彥因英籍未及取消,參選資格受質疑,但民主派的鬥爭準備不足(民主黨涂謹申當年只是象徵式參選,沒有贏的打算,主持梁耀忠也沒有想過自己有權延長選舉過程,甚至DQ候選人),放生了他。接着的首任內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由於親共參選人沒有類似梁君彥的缺憾,主持選舉的涂謹申並沒有阻撓選舉進行。

直到2019年初《逃犯條例》修訂,汲取了2016年失敗經驗的民主派才由涂謹申在法案委員會主席選舉上,實踐民主派本屆議會第一次有力反制。至於由公民黨郭榮鏗主持、持續了七個月的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角力,則全因反送中運動的能量才能撐這樣久,亦激起了中共的攬炒警告和親共派的強烈反擊。

下一屆立法會,文鬥空間進一步收緊。2017年《議事規則》修改後,主席選舉由最資深議員改為由秘書長主持。若涂謹申或梁耀忠連任,他們只有在第一次內委會和財委會主席選舉才有可能形成張力。另外,像郭榮鏗以內委會副主席名義,在本屆最後一年「發難」的可能性也將消失:因為中共為保萬全,不會再把內委會副主席的位置讓給民主派(就如在2010年反高鐵後,中共不再讓民主派做財委會主席一樣)。

其次,按《議事規則》54(4)和88(1)等提出臨時議案的空間亦已消失。

二)

行動方面,本屆的新嘗試比較多。將自己鎖在椅子上、防狼器滋擾會議、跳上主席台、鐵管人鏈等等。當然有很多想得到的行動未試過,但更重要的是了解親共陣營聯合立法會秘書處玩得愈來愈純熟的「三招防守」。

第一招是「保安」。

香港立法會應該是全球最多保安員在會議廳內遏制反對派行動的議會。在一般民主國家的議會,議員之間不時出現在會議廳內初則口角繼而動武的場面,但鮮有保安員充當多數派的打手,因為大家深明風水輪流轉,總有一天會主客易位。誰都不想成為被保安制服那一個。

立法會保安的編制近年無上限的膨脹,還會增聘臨時人手。若果他們總動員協助親共派防守,像星期五護送琼子上主席台那樣,少數派成功阻撓會議的難度極高。

去年5月11日是個例外。當日石禮謙主持《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主席選舉,民主派認為會議非法,遂以行動阻撓。石禮謙疑似「放水」,沒有召喚保安貼身護駕,改為由親共派年輕議員上陣。狹路相逢勇者勝,民主派第一次跟親共派埋身肉搏,最終成功阻止會議進行。反過來說,若石禮謙一早召來保安重兵,歷史或已改寫。

第二招是「轉房」。

2012年立法會新大樓啟用後,民主派要干擾會議的難度立時「倍增」。因為可供全體議員開會的房間,由一間增至兩間,分別是一樓會議廳和二樓會議室一;到2018年底,連二樓會議室二也加裝座位至約90個,即總共三間。2019年6月12日後,當立法會大樓被香港人包圍後,有傳親共派更建議改到會展開會,繼續《逃犯條例》修訂的二讀辯論。對無所不用其極的共產黨,只要下了死命令,每一個地方都可變身為通過惡法的立法會場地,像1997至1998年的臨時立法會那樣。

當對方有此靈活度,民主派每次計劃時必須考慮能否將干擾行動複製至少一次,並安排足夠人手。舉例說,如果上星期五中午朱凱廸成功把自己鎖在會議室一的主席位上,鎖鏈剪不掉,椅又抬不走,琼子可以選擇改去隔壁的會議室二開會;如果連會議室二的主席位也被許智峯佔了,搬不動,她還可以轉去樓下的會議廳。但在之前兩間房已被琼子驅逐的議員,卻不能跟着去會議廳,只會剩下較「斯文」的幾位。

所有的干擾手法,無論是北歐臭魚、痕粉、油漆、高頻聲音都面對同樣的操作問題:有沒有足夠的人手做兩至三次。

第三招是「撩交打」。

很多網民提到,遲下做議員要「打得」。依我觀察,很多次親共派議員正正想引民主派議員出手。你看何君堯前日那副嘴臉,係人都想豁出去啦。但議員一動手,需考慮的是旁邊幾十個「前popo」保安員的武力將馬上升級。議員以一敵四五,很快會被制服和抬走,後被起訴。何君堯正是有恃無恐,才敢展露那副賤格相。

講到被起訴,律政司2017年首次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起訴長毛干擾會議罪,初審由吳靄儀辯護勝訴,法庭指條例是用來保護議員,故不應反過來用於起訴議員。律政司正上訴,萬一判決被推翻,以後民主派議員所有干擾行動都可以判監,很容易過三個月的DQ門檻。

三)

九月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得35+,以上的困難在中共攬炒香港前照理會暫時一掃光。慣於為共產黨服務的秘書、法律顧問和保安都冇得留低。立法會會議廳和會議室也不再有保安,民主派同事一定很樂意親身幫主席抬走搞事的何君堯。

但如果九月後議席不過半,新一屆議員肯定會處於更受束縛的環境。希望這篇文章可以為民主派發展下一階段的議會行動,提供一點有用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