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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理大圍城 兩人被控暴動還柙 台媒記者涉藏7條索帶遭起訴

11.18理大圍城  兩人被控暴動還柙  台媒記者涉藏7條索帶遭起訴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聚集尖沙咀、佐敦及油麻地一帶試圖「營救」被困人士,導致激烈警民衝突。事隔逾5個月,兩人遭起訴於加士居道一帶參與暴動,以及藏有電油、刀和鎚仔,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後,不獲准保釋。此外,台灣媒體特約記者被控在衝突中攜7條膠索帶,今遭控方質疑沒有記者證及虛報地址,反對其保釋。被告最終獲准以2萬元保釋。

兩人被控暴動管電油 還柙候訊

地盤工施英濠(23歲)和文員文自強(20歲),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施另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文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控罪指,兩人於去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天橋近伊利沙伯醫院,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施另被指攜有兩把刀和一支鎚;文另被指管有兩罐電油,意圖用以損壞任何財產。

控方申請押後至7月17日,並反對兩人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最終拒絕兩人的擔保申請,下令還柙看管。

台媒記者被控管有7條索帶 控方質疑身份

報稱為記者的鄧卓儒(26歲),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東海商業中心Neway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7條膠索帶,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鄧被捕的消息,獲台灣媒體廣泛報道。公共電視事後亦發表聲明確認,去年10月間委託同為香港人的鄧與紀錄片導演林子穎擔任「藝術很有事」的特約編導。惟控方今在庭上質疑鄧的記者身份,指他當日未能出示記者證,又指他虛報地址,故反對其擔保。辯方則反駁稱地址出錯為被告無心之失。案件押後至7月10日再訊,嚴官最終批准鄧以2萬元保釋,期間須每日報到一次、不准離港及不得攜帶利器和攻擊性武器等物品。

涉去年11月示威 隔半年多人被起訴

此外,多宗涉及去年11月示威的案件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3人被控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一人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兩人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首案兩名被告均為20歲學生,袁李婷和蕭君浩同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觀塘鯉魚門道與翠屏道交界與兩名不知名男子,陳列一些建築物料,佔據了鯉魚門道兩條行車線,對車輛造成阻礙。

另一案17歲姓楊學生被控於去年同日,在九龍灣港鐵站外馬路,陳列一個垃圾桶,可能對上述公眾地方的車輛造成阻塞或不便。

學生梁煦元(18歲)被控於同日在連接駿業里及觀塘道的行人天橋,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包索帶。同案另一學生梁倩珩(21歲)則被控在觀塘道管有8條六角匙和一包索帶。

18歲學生溫焯賢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觀塘同仁街小巴站外保管兩個板手,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的財產。

4宗案件分別押後至7月3日、6月19日、23日及18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828-829/2020, KTCC596-597, 604-605/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