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共有96人被控暴動,事隔7個月,再多兩人被起訴,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中21歲學生因同一日事件已被控一項暴動罪,今再被控於另一地點參與暴動,現面對兩項控罪。
事隔7個月 兩人被控9.29政總外暴動
文家健(21歲)和髮型師范瑜(30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指兩人在去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一帶,連同另一案的44人參與暴動。
控方要求押後至5月14日再訊,屆時會申請與另一宗同涉9.29夏愨道的案件合併,並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兩被告獲准保釋,須禁足案發地點一帶。
辯方透露,文家健涉另一宗暴動案。翻查資料,該案同發生於9月29日,但地點為金鐘道,涉及53人。換言之,文現正面對兩項暴動罪,亦為七一佔領立法會案被告之一。
11.11黎明行動 4人被控管索帶、螺絲批、噴漆等
此外,多宗關於去年11月示威的案件,事隔半年分多案於同一法庭提堂。首案4名被告依次為:16歲姓黃女生、陶晉康(20歲)、17歲姓梁男生及15歲女生。
黃被控在去年11月11日在旺角花園街31號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或攻擊性武器,即兩支螺絲批、一個剪鉗和一把萬用刀。陶晉康被控同日在洗衣街公園內,管有27條索帶、一把摺刀、兩支螺絲批及5個六角匙;保管一支噴漆,意圖損壞或摧毀任何人的物品;以及抗拒執行職責的督察A。梁和15歲女生被控在洗衣街近奶路臣街交界,分別管有6條和73條索帶。
辯方需時索取控方文件,申請押後至7月6日。4名被告獲准保釋,不准離港、須守宵禁及禁足案發附近一帶。
11.11黎明行動 兩少年清晨遭截查 被控管非法用途工具
17歲姓彭男子和19歲學生郭焯彥各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控罪指兩被告去年11月11日在彌敦道687號外,各自管有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郭另被指管有一支仲縮棍。據了解,當日清晨旺角一帶發生堵路事件,至約6時警方目睹兩名被告在彌敦道行走,於是上前截查,搜出涉案物品。
辯方申請押後至7月3日再訊,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兩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和須守宵禁令。
11.10多區和你shop 44歲地盤工被控襲警
地盤工關文輝(44歲)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11月10日在旺角山東街好望角大廈地下出口外,襲擊在執行職責的警長X。據了解,警長X當日遭不知名者從後推撞,導致跌倒,傷及膝蓋。事後有「熱心市民」提供影片,警方從而展開追蹤,認定被告就是推撞警長的人士。
控方準備好答辯,但辯方需時索取控方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申請押後至6月18日再訊。關獲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須禁足案發地點一帶。
案件編號:WKCC1002、1055-1057/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