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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lunch」28人非法集結案再押後 社區主任羅焯勇申撤銷宵禁遭拒

「和你lunch」28人非法集結案再押後  社區主任羅焯勇申撤銷宵禁遭拒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lunch」,28人被控非法集結、違反《禁蒙面法》等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仍需時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政府化驗所亦需就被告的衣物進行鑑證和對比,故申請再押後案件至7月31日再提堂。所有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現於屯門區議員黃丹晴辦事處任職社區主任的羅焯勇,以工作為由申請撤銷宵禁令,但遭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部份被告以《禁蒙面法》司法覆核已提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為由,作出同樣申請,也全部遭拒絕。

辯方透露,女被告黃穎恩懷有身孕。黃獲准由每周報到一次減少至每月報到一次。

28名被告依次為:舞台燈光工人葉嘉朗(22歲)、私人教師葉廸舜(26歲)、Viu TV演員吳智杰(25歲)、會計文員黃樂文(35歲)、歐榮峰(22歲)、攝影師楊耀(24歲)、西餅師傅陳家裕(26歲)、學生吳栢明(20歲)、自由工作者傅之林(25歲)、屋宇設備工程人員羅翔駿(24歲)、西廚陳維聰(25歲)、酒店接待員陳敦涵(22歲)、社工羅焯勇(22歲)、健身教練鄭學洺(22歲)、社工李晁鋒(24歲)、廸士尼演員潘琬瑩(23歲)、學生楊XX(17歲)、見習樓宇結構工程師吳雅芝(23歲)、瑜珈教練黃穎恩(26歲)、教師陳憲(23歲)、售貨員蔡綺洛(23歲)、美容師林梅嘩(23歲)、學生黎XX(17歲)、放射治療師陳灝良(24歲)、教師梁升彥(24歲)、韓寶生(29歲)、學生袁晧軒(24歲)、葉柏亨(29歲)。他們同被控於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除第二十被告陳憲和第廿八被告葉栢亨外,其餘被告亦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第十一被告陳維聰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危險藥物罪,即大麻捲煙。

第廿一被告蔡綺洛和第廿六被告韓寶生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分別為啡黑色錘仔和一罐黑色噴漆。

第廿八被告葉栢亨另被控未能在警員18094的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案件編號:WKCC4273/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