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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的智識基礎

比特幣的智識基礎

撮要

比特幣零八年才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化名)發明,但智識基礎源遠流長。例如,一七七六年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分離政教,當代美國解放心理學家Nozomi Hayase(2020)就認為,(金)錢政(府)都應分離。正如牛頓(Isaac Newton)研究煉金術導致國際金本位制出現,中本聰渴求現代版黃金本位制導致比特幣興起。

其實,彭博社(Bloomberg)二零二零年比特幣報告書證實比特幣本年內必成黃金2.0。孟德斯鳩Montesquieu(1774)斷言,確保天賦人權利的法律只能在自然界中找到,而比特幣採用的自然法則包括其共識算法及經濟學三大自然法則(私產自利、公平競爭及供求關係)。米爾J.S. Mill(1859)傾向於自由市場,而非政府控制的市場。Ludwig von Mises(1951)辯明法定貨幣的禍害,敦促恢復金本位制。海耶克(Friedrich Hayek,1984)建議世人想出一種蠱惑的方法,從政府手中奪回貨幣。佛利民(Milton Friedman,1994)呼籲用自動系統代替聯邦儲備局,並預測可靠電子貨幣將臨。布坎南(James Buchanan,1988)提倡訂立金錢憲法,限制政府創造貨幣的權力。密碼長毛添·梅(Tim May,1997)宣稱,限制數字現金會影響言論自由,並想像一種不可審查的無政府數碼貨幣。托夫勒(Tofflers,2006)構思無貨幣經濟體系。二零一六年,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金融學教授Bhagwan Chowdhry甚至提名Satoshi角逐諾貝爾獎。

全文

金錢與國家當分離

一七九一年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言論自由,政教分離,但不分離金錢和國家。 美國日裔解放心理學家Noasemi Hayase(2020)指出:「根據第一修正案,個人創造選擇自己的貨幣,自由交易的權利,未獲承認為需要保護的一種言論自由。」 )。

政府、銀行和公司串謀通過將人天生不可剝奪的權利變成須要批准的合法權利,侵犯了國民自由。 法定貨幣充當操縱手段,縱容大企業壟斷市場。 借用Hayase(2020)的話:「Visa和MasterCard等付款處理公司可實施經濟審查、財務封鎖,進一步鉗制言論自由。」

中本聰是現代牛頓

儘管以發現重力定律而聞名,牛頓(Isaac Newton)還是位煉金術士。 牛頓從未能化鉛成金,但確實找到變銀成金的方法。 牛頓在一七一七年的一份報告宣布,根據其研究,一枚畿尼金幣重二十一先令。 正如牛頓對煉金術的研究導致國際金本位制,比特幣的興起亦教人對「現代版黃金本位制」產生渴望。 喬恩·克雷西(Jon Creasy)(2019)表示:「根據某種意義,中本聰是現代牛頓。兩位都認為最好只信我們經濟體系不變的方面。這種信念假設人人都是自己最好的主人」 (2)。

J.S. 米爾:自由市場優於政府控制的市場

英國大哲學家米爾(John Stuart Mill,1806-1873),如仍在世,必撐比特幣。 米爾在《論自由》(On Liberty, 1859)結論:自由市場好過政府控制的市場。米爾認為,如果由得經濟體系自我調節,經濟體系就會發揮最佳作用。 因此,政府干預雖然按理無可厚非,但實際往往適得其反。 比特幣正正無大台、不受政府控制、毋需批准、反通賬。 比特幣用系統的正常運作,自發自我調節。 用Hayase(2020)的話就是:「規則執行毋需任何外部壓力。」

Ludwig von Mises(1958):自由永遠是擺脫政府的控制 

奧地利學派經濟理論家Ludwig von Mises(1951)的名著《自由市場及其敵人》踢爆法定貨幣的禍害,敦促恢復金本位制。von Mises道:「法定貨幣制度不能永遠持續落去,終須有日終結。」解決方案是回到黃金標準,「令貨幣購買力獨立於政黨、政府和壓力集團」。有趣的是,這也是比特幣的關鍵結構屬性,比特幣是世上第一個全球端對端、去中心化,價值轉移網絡。

其實,彭博社(Bloomberg)本年發表的比特幣報告書確定比特幣會在二零二零年內成為黃金2.0。(3)

(Von Mises)主張根據同時期的市場條件,確定黃金價格。當然,比特幣的價格是由全球各在線交易所實時確定的。市場價格在交易者之間確定後,並無中央權威機構可定黃金的現貨價格。

海耶克:貨幣壟斷應結束

諾貝爾獎得獎人奧地利經濟學大師海耶克(Friedrich Hayek)在一九七六年著作《貨幣去國有化》提出,不單要將貨幣壟斷權從政府手中奪走,而且要結束貨幣本身的壟斷,俾多種另類貨幣公平競爭,爭取消費者,以「防止在過去六十年間影響世界的急劇通脹和通縮」。海耶克有力辯稱,如果任何國家內無不同貨幣自由競爭,就無自由市場。重申:比特幣去中心化,許多其他加密貨幣欲與之競爭,但徒勞無功。

在最近重新發現的一九八四年訪問片中,海耶克直情建議世人想出一種蠱惑的方法,從政府手中奪回貨幣:「從政府手中奪回貨幣之前,我不信會有良好貨幣。我們不能用暴力從政府手中奪走貨幣,唯有用些蠱惑招,迂迴方式引入他們無法阻止的東西」(4)。 三十六年後回顧這番話,好難不聯想到比特幣。

佛利民呼籲用自動系統代替美聯儲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獎人佛利民(Milton Friedman,1994)狠批美國聯邦儲備局表現不佳,應予廢除(5)。 佛利民(一九九九)認為最終應該用電腦程序代替美聯儲系統,這使我們想到控制比特幣的電腦代碼(6)。佛利民(一九七零)中意的系統可以回應貨幣供應變化,而自動買賣證券。佛利民認為,此將限制通貨膨脹,使支出和投資決策基礎更加穩固(7)。比特幣正正反通脹,供應極其量二千一百萬,每四年區塊獎勵或生產率減半。

佛利民在比特幣面世之前就去世了,但夠長命,見得到互聯網在成個九十年代的驚人增長。佛利民在一九九九年接受NTU / F採訪時道:「我認為互聯網將成為削弱政府角色的主要力量。」在同一場合,佛利民似乎預言比特幣出現:「還缺了某物事,但很快就會開發出來,就是可靠的電子貨幣,使資金可在網上從甲轉移到乙,而甲卻不識乙,乙亦不識甲。」(8)

美國自由主義經濟學家積佛利·德嘉(Jeffery Tucker)(2014)總結道:「當然,佛利民無預言區塊鏈。但他希望建立一個毋需信託的系統。他看到了這種需要。」 (9)。

比特幣電腦代碼作布坎南式憲法

美國經濟學家兼諾貝爾獎得獎人布坎南(James Buchanan)(1988)主張以憲法限制政府創造金錢的權力(10)。布坎南區分開受管理的貨幣系統(工具使用價格水平可測性作政策規範)與自動貨幣系統(任何階段都不涉絕對價格水平)(Buchanan 1962,164–65)。布坎南傾向自動貨幣系統,認為自動系統的特徵是「期望的貨幣可測性自發從系統的平常運行中產生」(Buchanan 1962,164)。 同樣,「比特幣以自然的自發力量自我調節,促進健康價格,公平競爭」(Hayase 2020)。

喬治梅森大學莫卡圖斯中心高級研究員Shruti Rajagopalan(2018)認為,支配比特幣網絡各節點/電腦如何互動的電腦機代碼是布坎南式的貨幣結構。布坎南最大的貢獻就是區分規則的選擇與規則內的選擇(Buchanan 1990)。有人可能將比特幣代碼視為一種憲法,並且認為「比特幣網絡同時參與規則的選擇和規則內的選擇」(Rajagopalan 2018)(11)。

添·梅(Tim May):限制數碼貨幣可能侵犯言論自由

密碼長毛(Cypherpunks)是班社運人士,自八十年代以來一直提倡全球使用強大的加密技術和增強隱私的技術,實現社會政治解放。添·梅(Timothy C. May [1951-2018])是位有影響力的密碼專家,九二年九月發表《加密無政府主義者宣言》,預言比特幣來臨(12)。當時,班密碼長毛開始設想一種數碼貨幣形式,無國家,無法審查,他們的共同理想創造了新啟蒙運動。

在加利福尼亞州伯林格姆舉行的第七屆電腦、自由和隱私會議(一九九七),添·梅將金錢等同言論,認為限制數碼貨幣可能侵犯言論自由,事關消費用錢通常要向人落訂單,轉移資金,釋放資金等。其實,大部份財產 工具是合約或訂單,而非實物或鈔票(13)。

孟德斯鳩:維護不可剝奪權利的法則只能在自然界找到

孟德斯鳩在力作《法則的精神》(The Spirit of Laws, 1748)寫道:「法則……是從事物的本質中衍生出來……法則就像數學一樣,具有客觀結構,不可以主觀任意竄改。」同樣,一旦一個區塊加到比特幣區塊鏈的末端,幾乎不可能返轉頭更改區塊的內容,除非改埋區塊鏈上每一個區塊。

密碼長毛知道,法律賦予的可讓渡權利可以立法剝奪,但不可剝奪的天賦權利,人不能創造,唯有以理性發現。因此,保障不可剝奪權利的法則並非人類可以創造,但可以在自然界找到。

比特幣用來體現人人不可剝奪的貨幣權之自然法則包括其共識算法,以及三大自然經濟學法則(自利,競爭以及供求關係),此皆現代經濟學之父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所確定者。

數學方面,比特幣掘擴是用高性能電腦,解決複雜的電腦數學問題。電腦在比特幣網絡解決這些複雜的數學問題時,會產生新的比特幣。而藉著解決電腦數學問題,比特幣礦工驗證交易訊息,使比特幣支付網絡又值得信賴,又穩陣安全。

經濟法則方面,礦工參加公開競爭,按照博弈論的原則保持公平。人人的私利在網上排行,風險與報酬之間保持警覺平衡,規則有效執行,毋須施加任何外部壓力。再次借用Hayase(2020)的話:「比特幣以自然的自發力量自我調節,促進健康價格,公平競爭」。 

托夫勒的無貨幣經濟

未來學大師阿爾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及其妻海蒂·托夫勒(Heidi Toffler)在他們的著作《革命的財富》(Revolutionary Wealth,2006)中,玩弄無金錢世界的概念,提出了第三種經濟交易:既非一對一的易貨貿易,亦非貨幣交換。他們結論:新的無貨幣經濟短期內將與貨幣經濟並存,但長遠來看,無貨幣經濟最終可能取代貨幣經濟。托夫勒夫婦的《第三浪》(The Third Wave, 1980)和《革命財富》都質疑貨幣交易。 在無貨幣經濟中,現金留下的真空可能為加密貨幣比特幣所填補。

中本聰獲加州大學金融教授提名競逐諾貝爾獎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安德森學院金融學教授Bhagwan Chowdhry基於以下理由,提名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競逐一六年諾貝爾經濟學獎:

比特幣非常安全,依賴幾乎牢不可破的密碼,可分切為數百萬個細小的子單元,並且可以安全而幾乎即時從一個人轉移到世上任何其他人,繞過政府、中央銀行和 Visa、Mastercard、Paypal或商業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免除時間延遲及交易手續費.....中本聰的比特幣協定顯示多少財務合約(不單止貨幣)可以數碼化,安全驗證儲存,並立即從一方轉移到另一方,在金融科技領域,令人耳目一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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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版

尾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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