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政府推出兩輪的「防疫抗疫基金」,引起電影工作者不滿,因為不少電影工作者是自由工作者,而且沒有強積金戶口,因此基金未能顧及他們。
過後,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組織各屬會,發起「香港電影工作者疫境支援計劃」,以補「防疫抗疫基金」之不足。不過,仍有不少電影工作者對「香港電影工作者疫境支援計劃」有微言,因為不少人不合符申請資格。
為何仍有不少電影工作者不合符申請資格呢?這反映行業對電影工作者的定義過於保守及過時。
我們先看何人合符申請資格,第一,申請者須是電影屬會如香港電影導演會 、香港電影編劇家協會等電影工作者協會會員,若非任何屬會會員,須提供業界諮詢人及其電話;第二,也是最有問題之處,就是要列出兩部二零一七至二零年間,曾參與的院線上映電影。
首先,加入屬會並非易事,不少屬會需要申請者有會員推薦、以及有公映作品才能加入,例如香港電影編劇家協會的入會要求,是編寫最少兩部在香港已完成上映、且符合香港電影金像獎片目內的九十分鐘電影作品。問題在於,即使你全職、所有時間都是從事電影工作,也不代表近三年內有你參與的上映電影,因為不少電影計劃,最後胎死腹中而不了了之,難道參與這些計劃的人,不應視為電影工作者?更何況電影編劇乃前期工作,由劇本創作到電影正式上映,當中經過多少時間呢!
至於非屬會人士須提供業界諮詢人,其實一名電影工作者,為何需要屬會會員來證明其身份呢?不少電影工作者沒有人脈,或者跟他合作的伙伴,都是相近情況,難怪有人視此舉有加強群帶關係之嫌,讓不少影人無法受惠。
與上世紀八十年代年產數百港產片、影人忙碌不停的日子不同,今日不少電影工作者身兼多職,或者電影、電視、廣告等界限變得模糊。相比電影製作工作,不少電影工作者從事其他影像、或跟影像無關的工作之時間較多,按現時支援標準,申請者須列出近三年內兩部院線電影,要求難免過高,例如部份獨立電影根本沒有上映,難道他又不是電影工作者?有些影人拍攝短片為主,曾在海外參展和奪獎,難道他們又不是電影工作者?這是否反映香港電影傳統工業出身的行業代表,對電影的定義及視野過於狹窄呢?
另外,入職只有數年或以下的電影工作者呢?一部電影製作至少一年半載,製作完成後也不是立即上映,入職數年就有兩部參與電影上映?這很講求際遇了,電影拍攝進度不是你能控制的;至於入職兩年或以下的影人,其實無須理會今次支援計劃,因為支援計劃的申請要求,就是把新晉影人排除在外!
說到底,本來被忽視、沒資格加入屬會的一群電影工作者,到最後也得不到支援,連行業都不承認他們是業內人士的話,所謂的行業代表,有何資格說防止人才流失、提拔青年影人的說話呢?只能說今次支援計劃,突顯行業代表的保守及過時觀念,與其說是「香港電影工作者疫境支援計劃」,倒不如說「香港電影工業資深工作者疫境支援計劃」較之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