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30日晚,警方在屯門舊咖啡灣泳灘拘捕兩名女子,指他們藏有氣球、油漆、剪刀等物品,並控以「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二人今在證據不足下獲撤控,當庭釋放。
任教學助理的楊頌恩(26歲)及福利工作員莊生玲(25歲),原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指她們於去年9月30日,在青山公路舊咖啡灣泳灘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58個裝有液體的氣球、一個裝有可疑易燃液體共640毫升的樽、一包麵粉、一罐藍色共一升的油漆、7樽油漆、一個辣椒油空樽、5樽墨水、一樽胡椒粉、4碗混合液體、一個打火機、15個切開的網球、24盒火柴、一卷麻繩、一卷強力膠紙、一把美工刀、一把剪刀及一盒塑膠手套,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今申請撤回二人控罪,辯方亦無訟費申請。
對於獲撤控,楊頌恩在庭外表示「鬆一口氣」,「始終佢哋證據不足」、「當時都冇做緊咩」。她坦言,之前每星期須向警署報到,有「少少影響工作」,但並無因此而減少參與抗爭。
她又批評,警方濫捕問題嚴重,除她倆以外,很多人只是在示威現場觀察,但同樣被捕,「真係要反思係咪要繼續浪費納稅人金錢濫捕,同埋不切實際地控告」。
最後,她寄語:「大家唔好放棄抗爭者,抗爭者都唔好放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案件編號:TMCC1934/2020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