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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義士」承認襲警罪 否認拒捕和管攻擊性武器 6月審訊

「岳義士」承認襲警罪  否認拒捕和管攻擊性武器  6月審訊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15日民陣發起遊行集會但遭警方禁止,晚上示威者在北角遭「福建幫」用摺凳、鐵通等攻擊。在事件中從警方手中「救走」示威者,被網民稱為「岳義士」的19歲學生,被控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承認首項控罪,否認其餘兩罪,排期於6月11至12日審訊,期間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學生陳以晉(19歲)否認的控罪指,陳在去年9月15日,於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無合法權限和合理辯解而攜有一支伸縮棍;以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7678。

控方表示會傳召3名證人,及播放共4段影片,總長度27分鐘,審訊需時兩日。

陳承認的控罪指他同日同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督察5327。此項控罪的判刑將會於審訊的第二日,即6月12日處理。

案件編號:ESCC2146/2020

記者:黎彩燕、陳世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