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萬聖節,大批市民聚集於太子及旺角一帶紀念「8.31」太子站警方無差別攻擊市民事件,及抗議政府頒布《禁蒙面法》,期間23歲男學生被搜出5個汽油彈,被控一項《公安條例》下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自提堂起還柙,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及勞教中心報告,期間續還柙。
被告李開正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李於去年10月31日在旺角雅蘭里近雅蘭街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5個汽油彈。
李為八仙嶺大火生還者張潤衡表弟,張潤衡今日亦有到庭旁聽。李遭還柙逾6個月,今出席聆訊時顯得神色憔悴。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根據《公安條例》,除了判即時監禁或入勞教中心外,別無其他判刑選擇,遂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押後兩星期判刑。
承認案情指,去年10月31日晚上有大批市民在彌敦道及太子道西交界非法聚集,期間有穿著黑色衫褲的蒙面示威者設置路障及縱火。警員在晚上約10時半前往掃盪,並在雅蘭里目睹約30至40名蒙面示威者聚集,在警車駛至後逃去,有6至8名人士逃往鴉蘭街方向,其後轉入廣東道。警車追截至廣東道115號後巷,3名警員下車追截李,期間李將一個黑色背囊棄置於後巷。警方終在雅蘭里K7756燈柱附近截停及拘捕李,並發現李呼吸沉重。警方搜查下檢獲一張印有「正義必勝」的海報及一部帶有兩張數據卡的電話,及後在遭棄置的黑色背囊發現膠袋內藏有五枚汽油彈,並於被捕位置附近檢獲黑色手套和打火機。李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WKCC4135/2019
記者:邱愛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