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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sion:選舉近了 有人卻掩飾自己曾經「為反而反」

CoVision:選舉近了 有人卻掩飾自己曾經「為反而反」

選舉近了,建測規園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近日頻頻出文出片大講「政績」和偉論。近日再出片大談城市願景、建設健康智慧香港,如提升人均居住面積、提高醫療衞生設施的規劃標準等等。

如此美好願景,業界內也提出多時,這也並非新鮮事。

但想提醒是,2018年11月立法會討論《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時,當中討論到提升安老院舍人均居住面積,而謝議員並非如上言行相符。

多年來社會上已大有爭論,不少私營安老院舍環境擠逼,但2018年安老院舍人均面積只是不少於6.5平方米,不少人提出應當提升以改善質素。為此,一向關注社福議題的張超雄議員及邵家臻議員聯同民間團體提出「民間8+8方案」,即分階段將未來新建的院舍面積增加,寢室及非寢室的人均面積分別達8平方米,共16平方米,對應政府只將法定人均面積6.5平方米提升至9.5平方米的保守方案(包括寢室及非寢室空間)。

人均16平方米(約170呎)聽起來很多,但只計8平方米寢室,及8平方米非寢室空間如共用洗手間、廚房、走廊、用饍空間、活動室、診治設施、職員設施、寧養室等,並不過份(詳情請看文末連結的方案內容,當中列出8+8要求的計算基礎)。

2018年11月15日立法會正審議《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因為當時長者護養院受《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規管,而政府建議在《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通過後,將護養院轉為受《安老院條例》規管,因此張超雄議員藉條例審議提出「民間8+8方案」。

當日謝偉銓議員就發言說:

「對於張超雄議員在未經法案委員會詳細討論、而在社會與護理安老業界亦未有共識的情況下,突然提出修正案,要求將有關人均樓面面積規定倍增至16平方米,而且如何計算有關面積的準則和規範亦不清晰,所以我認為這種做法並不合適。

增加護養院的人均樓面面積,讓在護養院居住的長者住得較寬敞,生活較舒適,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問題是可否立即做到?是否法例一經修改,護養院宿位就如日本卡通片"多啦A夢"的放大電筒般,按掣後會自動變大?根據政府的統計,張超雄議員的修訂若獲得通過,會有26間現有護養院不符合修訂後的規定,大約570名院友將被迫遷出,屆時誰可接收和照顧他們呢?

我翻查資料,看到張超雄議員在今年8月說過,社會福利界並非要求一下子增加院舍的人均樓面面積,而是建議將來新建的院舍要有16平方米,舊的應增至9.5平方米,再慢慢逐步以自然流失的方式增加。不過,張議員昨天已經解釋為何事隔不足3個月便"轉軚",要求透過修正案立即強制提高最低人均樓面面積,在此我不想再糾纏下去。」

令人驚訝是,明明謝議員都不反對提升院舍標準,卻刻意貶低對方的方案,質問是否可立即做到。而明明他在第三段已提到張超雄議員有提出逐步推動而非一刀切的做法,但發言時就扭曲成「轉軚」,難道因為對方是民主派議員,就要刻意斷章取義?(因為朱凱廸議員其後也澄清「張超雄議員已清楚指出,即使他的修正案獲得通過,政府在現行條例下仍有酌情權,可以容許現時在新標準下不合資格或不合標準的護養院繼續存在」)

即使謝議員對執行細節有異議,為何不是提出建設性意見一同推動改革,而是只顧提出毫無建設性的比喻?

明明已好幾年,每有安老院舍虐老事件發生都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明明已有多個民間團體提出方案,但偏偏要扭曲成缺乏社會共識?那到底政府只將安老院舍人均居住面積提升至9.5平方米,是否已得到社會共識,還是只逼使公眾「袋住先」?又正如謝議員早前自己提出的「公屋外置牆加組合屋方案」,是否已得到社會共識?(又或者,大家從來沒察覺有此倡議提過?)

謝議員身為建測規園界議員,並非在議會中發揮專業人士角色,積極為社會相關議題建言,提出建設性的專業意見,協助改善一些現有政策及標準,以改善社會民生;相反,只因方案由民主派議員提出,刻意扭曲和貶低,那是否自己口中常批評的「為反而反」、「政治凌駕專業」?今日謝議員還拍片大談城市願景,他日到立法會討論相關政策及準則修訂時,又會否「為反而反」,講一套做一套? 「專業」,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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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立法會會議記錄

2018院舍改革民間方案
2018年11月9日立法會主席就張超雄議員擬對《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提出的修正案所作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