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去年6月9日的百萬人「反送中」大遊行後,政府發稿稱尊重市民表達意見權利,但企硬如期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交立法會二讀,至深夜部份示威者在立法會「煲底」與警方發生衝突。政府9月正式撤回草案後兩個月,5人始被起訴非法集結、襲警和阻差辦公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兩人透露擬認罪,但因辯方對部份承認案情有爭議,故押後至6月29日才處理認罪答辯。被告獲准保釋。
至於不認罪被告,控方透露,警方最近決定就同一事件落案控告再多10人,控罪同為非法集結,但仍需時考慮是否會將該10人案件與本案合併,因此申請押後案件至同日處理。
被告依次為:哲學系學生戴安(22歲)、電腦技術員温鎮豪(29歲)、裝修工吳浩榮(32歲)、學生陳均年(21歲)、社工丘子樂(32歲),同被控於去年6月10日凌晨,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進行非法集結。丘另被控同日同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溫另被控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 B。
案件編號:ESCC2495/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