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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權利分配失衡問題源於制度問題之解決方案

香港的權利分配失衡問題源於制度問題之解決方案

為何美國人民有槍也不會拿槍上街想推翻美國政府?原因在於美國人民可以根據全民民主意願選出他們的議員及總統,可以用和平方式對不滿的現況去「作出調整」。

香港主流為何要反抗?為何不採取和平方式對不滿作出調整?

答案:任何時候、制度都有可能出現錯誤的領導、錯誤的政策,問題在於「作出調整」時人民有無和平的方式去「能夠」改變?香港源於制度問題,答案是「沒有」。

詳情:

1. 港英年代,港督是受命於英國,雖非普選而得,但英國管治團隊也是民選出來,港督失德或暴政,是直接影響英國民選管治團隊的聲望,會影響其往後會否失權的關鍵。也就是說港督需要向英國選民負責,向國際形象負責。社會有問題,人們就會透過不同途徑反應,包捨遊行示威。港督會受於權力來源的壓力而及早解決失衡問題。

2. 筆者重新審視了基本法一次,再思考回歸以來特首權力來源及變更問題。有以下總結:香港是個財地,很多商家及官員想發財都想依靠在港爭取資源,基本法早期早就考慮到會否因利益權力分配不均而引起社會不穩定,所以一早定下要立法會取消功能組別進行全面普選、及特首普選的「平衡各方利益、長治久安的目標」。

利益任何是候都存在,不論是政府基建項目、巿區規劃分地、每日150人單程証、稅務特許權、樓宇買賣抽佣、一買一賣賺差額等等,都是各人想爭取的。問題在於是否「平衡」?

回歸以來,中聯辦越權操控立法會選舉、特首選舉,張曉明寫幾個字的字畫就可以幫民建聯籌幾千萬,中聯辦曾涉及「勸退」議員參選令涉及煽動元朗721警黑合作恐襲香港巿民的何君堯議員上位,買樓免稅、能動用眾多資金搞交流的中聯辦和電視播放權風波中最大得益者無線電視也用盡方法協助林鄭成功爭取特首之位。721警黑合作可「警方自己查自己當無事」免受「第三方獨立調查」,「新屋嶺酷刑」也被默許免受獨立調查、某建制派家屬搞豆腐渣鉛水事件也一樣可免受調查並令政府花更多錢財補貼更換水管。

既得利益者可越權取盡利益卻無制衡之法,這就是「小部分人的權和利」失之制衡而引起香港多年來主流香港人不停示威要求普選的主因,但為何情況不能改善卻持續惡化呢?

既得利益者一方想以文宣「示威人仕勾結外國勢力收美國人錢」、「美國經濟侵略香港焦土N步曲」來令沒上街不清楚社會實況者支持自己暴力打壓人民聲音,但問題是主流香港人並沒有收美國錢、上街是基於對「小數既得利益者」的不滿而上街,如此文宣、或禁蒙面法、禁集會並沒能改變「權利分配失衡問題」,只能嚇退一些因害怕受傷而自我禁言的人,但香港主流卻無懼面對法律風險持續上街。

基本法為長治欠安早有定案來解決「權利分配失衡問題」就是普選,但針對特首選舉,2014年林鄭仍未是特首時,為梁振英準備了一份報告給中央說香港大部分人支持「高門檻」『先篩選、後普選特首』的「特首選舉方法」結果引來「雨傘運動」,當年林鄭一方也是用「示威者勾結外國勢力」來為自己解圍,但問題是香港人因反對「高門檻」才上街,同樣也解決不了問題,最後中聯辦協助林鄭拉攏投票、、無線電視又幫林鄭拍了個人流淚聲稱自己有能力又愛國的特輯,最終上位做了特首。2019年林鄭又搞了份報告說「香港大部分人支持她的修例內容』,引起一兩百萬人持續上街而不退,由要求撤回,到撤回後仍示威不斷,原因就就警方違法濫暴,另外一個重要訴求就是雙普選。

問選在於「人大常委」、「國務院」兩機構礙於基本法「一國兩際」規條問題不方便「參與管治香港本地問題」(除非宣佈緊急狀態),1.)國務院除「外交、國防」其他不方便管香港內部事務,雖有任命權卻無罷免權。2.)人大常委要修例要先等「提案」、再等代表大會才能決議。

A.基於以上制爪,原本是想讓香港高度自治,但小數人的既得利益者在「沒有大多數人民支持」的情況下,佔據「立法會」及「行政機關」大部分權力。要這些小數人放棄既得利益和權力、要這些人誠實,是很困難,因為他們會害怕失權後被清算瀆職及其他罪項。而之前一真想由「特首提案、立法會通過」將「提案」交結「人大」去決議,再交結特區執行是「死路一條」,既得利益者只會不停欺騙中央,建議中央接受「高門檻」、由小數既得利益者操控的立法會及特首選舉。

B.幸好,修改基本法「提案權」不止特首有、人大常委和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也有權就香港人意願提案,這就可避開香港「小數既得利益者」(立法會、香港特首)不願放棄權利既貪念。中央若想不被林鄭連累形象受損,若想找尋長治欠安之道,應從B方案著手。這些既得利益者為了私利肯定不會為長治久安而放棄手頭上的肥豬肉,必定多加阻礙民主進程,人大常委和國務院應以『香港人長治久安的利益為依歸』直接提案修改基本法關於雙普選的內容等人大決議。

C.另外,香港的權利分配不均引起的動盪,是行政機構引發,長治欠安考慮的重點不是「防止」而是「事後調整」,亦則制衡力。制衡力源於控制利益資源的行政機關向立法會負責,所以「普選立法會」比「普選特首更重要」。
普選立法會很簡單:全面真選而己。

普選特首:問題在於「高門檻」會被小數既得利益者操控,特首會利益傾斜向這些小數。所以要推底門檻特首方案。
另外補充一點:可考慮把『香港廉政公署』和『審計署』這兩個監督作用的獨立部門改為『向立法會負責』。

D.要保証香港特首支持基本法一國問題很簡單,國務院除了任命權,也可加入「罷免權」。如果有雙普選,相信香港人很樂意加入這一點。

如是因如是果,香港「當下惡果」,都是源於「內部惡因」而非中央、亦非甚麼美帝造成,一切源於既得利益者的貪婪和制度未完善,希望中央能及早救港、給香港人一個完善制度、和諧社會。這對中港台關系各方面也有協和力。

中央是時候展示出「愛人民」、「支持香港走向長治欠安、和平穩定」的果斷決策力,不要因林鄭暴政違法治港而背負暴政污名。